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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雖然我每天飯後和上廁所後的體重之差就要多過數個半公斤,但我還是認真地告訴她,應該去中藥店買些大黃,泡水喝,可以迅速減肥,又可去體內虛火,保證不生青春小包。並且還言之鑿鑿地告訴她,當年我暗戀的一個女同學要回來了,我一急之下就是這樣在五天之內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訴她,後來我坐在那個女孩家裡,不住地捧起笑臉,往廁所裡狂奔。

她聽後似乎頗信以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沒有。

這件事一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問她。

必須承認,我們聊天聊的很開心,雖然我活了二十幾年,唯一的開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電話的這頭看黑衣人,告訴她威爾史密斯長的很帥,絕對比她的男人要帥。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麼初戀感覺百分百,告訴我梁詠琪真的很內騷,絕對適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個小威,一個黑頭青。

我當時挺喜歡梁詠琪,雖說後來看了絕世好BRA之後,很是同意二姐說的,此人無胸無腦的評語。

有一次我告訴她,我有個朋友,也曾經在很長一段日子裡,每天深夜和一個女孩聊天,經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問我:“後來呢?”

“三個月之後,他們結婚了。”

她咕咕地笑著,顯然在話筒旁邊捂著嘴,似乎是不相信。

“結果呢?”

“兩個月之後,他們離婚了。”

“結論?”

“我那個朋友是個渾俅。”接著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們一直以為自己會像兩個經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樣,只是聊天。

但我們忘了,陌生人是不會經常聊天的。

於是有一天她說,出來見個面吧。

我堅決反對,誓死反對。

她在電話那頭,聞言輕笑。風動銀鈴之聲不絕於耳。

她說又不是搞網戀,大家相貌的狀況又是一清二楚,絕無見光死的危險,何必如此固執。

我說最近更窮了,連吃冰淇淋的錢都騙不到了。

於是她說要請我吃飯。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請客吃飯,我向來會保有一貫的激賞之情。

我們約在桃花嶺賓館對門,那一片鬱鬱蔥蔥的林子裡見面。

說鬱鬱蔥蔥大概不準確,因為那片林子的樹木種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適合情侶幽會。

我在林子裡呆至頭頂結網時,一個美女走近了我,

當時我們相隔半米之遙,我用了半柱香的時間,才認出她來。

我說:“你來晚了。”

她看了看錶,笑道:“我還來早了一刻鐘。”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來無表,因為無用。而且由於時間多的快發黴了,所以約會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會之約。

我細細地打量著她。

一頭過肩的直髮隨意地挽在腦後,發上扎著一條手絹?絲巾?我不知道。身上穿著一件粉紅色的緊身無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爾斯泰語)繪著一株極引人注目的花草。衣襬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熱褲,此褲極短,險險裹住我們通常用來坐的部位。腳上蹬著一雙我所以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還做了一個小布洞,似乎是專門為她尊貴的大腳趾服務。

我盯著她清涼無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劉海兒,還有那身上無所不在的充滿惑意的曲線,捏住鼻子責問道:

“請我吃飯,用得著下這麼大本錢嗎?想讓我獻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為了配合師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裝束,昨天剛剪短的刺發之下,是一件洗成遺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閒”式短褲,也因為身軀的日漸發胖而顯得緊繃繃的,腳上蹬著一雙上高中時候的涼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適程度,但給人的感觀卻是大不佳。

我倆的配合,似乎並不默契。

我提議去得勝街吃銱仔,她聞言雀躍,說聞名已久,只是未去過。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這是一個與社會脫離已久的人。或者說,是和下層人民沒有搞好乾群關係的人。

我嘆了口氣,帶著她從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過去。

路上順便買了一份體壇週報,一串香蕉,兩斤三兩的生薑,那是家裡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揮她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