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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部分

慮的因素是很多樣的有外資投資因素,有“給境外資本留下的商業環境印象”因素,等等。

所以,當華夏司法系統願意對高通公司開出鉅額罰單的時候,往往是雙方貿易戰比較明顯的時候。對葛蘭素史克如何如何的時候,也往往是和歐盟的關稅戰如何如何的時候……

後世不是有個笑話麼:在歐盟開會對華普遍貿易保護的時候,華夏商務部的會議桌上其實同時放著兩份反擊制裁檔案。

如果最後發現歐盟會議上挑頭鼓吹的是法國人,那麼就在“葡萄酒加稅”那份反擊檔案上蓋章,如果最後發現挑頭鼓吹的是德國人,那麼就在“原裝進口車加稅”那份反擊檔案上蓋章。

槍打出頭鳥的需要而已。

但是,如果一家美國的巨頭,在美國國內也做了同樣的、智慧財產權被侵犯的事情,而且被美國本國的司法體系也扁回去了、不予保護。

那麼,華夏的司法體系跟進宰一刀的心理壓力,就小得多了。

畢竟這事兒你在你本國都得不到保護,憑什麼因此說我華夏投資環境不好、或者不夠“自由市場經濟”?

同時,如果在這一系列案件中,馮見雄個人的斡旋角色,能夠儘可能高光地曝光,那麼對於案件回國後的法理推演,也會有重大好處。

審判方對他的能量,也會刮目相看。

這些外勢,都是在不完全看法理的現實環境下,贏得官司、獲取話語權和標準制定權的重要籌碼。

……

馮見雄提供的“顯示肌肉”證據,果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不但亨利。普洛夫相信了,他還得現學現賣、幫馮見雄去轉述、斡旋,讓那些大佬的法務實權高管,相信多馮見雄這麼一個“大腿掛件”的好處。

別嫌棄,以馮見雄如今才幾億美元的身家,他在谷歌這樣的巨頭面前,還真只能算是個“大腿掛件”。

馮見雄給的那1000萬維權捐款,當然也是起到了作用的。

亨利。普洛夫也不會全部拿去給基金會用度,自然要抽出12%的“行政管理費用”,幫馮見雄斡旋打點。這些經費對於大佬來說固然是看不上的,但相關小鬼可以打發不少。

林林總總的因素相加,到最後連“馮見雄數年來一直在給悔創阿狸傑克馬當諮詢顧問”這些業績,都被普洛夫拿來向大佬吹噓美言了。

最後,或許還是“給傑克馬當過諮詢顧問”的這個頭銜起了作用,馮見雄終於如願以償。

他成為了eff基金會和谷歌公司的特別法務顧問。

然後,在此後數月之內,隨著eff基金會操盤的反訴蘋果案走上正規、逐步推進。馮見雄的名字,還上了一篇《華爾街日報》的分析文章,小小露了個臉。

1000萬美元,能買到這麼多,已經夠本了。

何況,谷歌公司那邊財大氣粗,相比於eff基金會這種“用別人當特別顧問還要別人給錢”的摳門機構,谷歌的顧問可都是實打實往裡拿錢的。有了這一步的名頭,往後的路才會越走越寬。

年限資歷不夠,就只能用錢買加速升級外掛,一個道理。

十天的美國之行,很快結束了。

虞美琴也跟著馮見雄東奔西走,見識了林林總總的大佬人物。

雖然,她只能以馮見雄的助手、副職身份出現雖然這也不算錯,因為馬和紗這個案子,她就是跟馮見雄一起接的。在律師事務所裡,給一個案子派兩個委託人,再常見不過了。

不過,這真的是虞美琴第一次心悅誠服,徹底死了跟馮見雄爭勝的念頭。

哪怕被當成助手,也無話可說。

見到亨利。普洛夫的時候,她還在掙扎。

見到拉里。佩奇的時候,她的內心,是對馮見雄徹底跪了。

這傢伙到底是什麼逆天的存在?23週歲都不到,就能跟佩奇這樣的存在談笑風生?

要知道,如今的佩奇,江湖地位可是比傑克馬又高得多了。

何況,當初馮見雄跟傑克馬攀上關係的時候,那才07年。

當時阿狸還要比現在弱好幾倍,所以還能解釋為“馮見雄雖然也有幾分本事,但也沾了‘貧賤之交’的光”。

虞美琴一直以為,之所以傑克馬生意越來越大之後,每年依然會抽時間跟馮見雄喝兩次茶聊聊,無非是“共患難”過。

可是,2010年的搜尋業巨頭,正是最如日中天的時候當再過幾年,移動網際網路興起後,社交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