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綜合發展的高科技公司”,有利於社會公關。所以,需要旗下某一兩家子公司,能夠儘快評上國家級高新企業。
這樣的事情,在08年房地產泡沫下挫後很常見,很多房地產巨頭都希望改變自己的公眾形象。
以至於當時去滬江的張江高科園或者莘莊綠地島轉悠一圈,都能看到不少房地產公司資金背景的投資,注資給一堆打著“研發3g終端”旗號的新成立通訊電子公司,最後卻什麼都沒做成,錢也沒賺到,只是刷到了一個國家級高新企業的頭銜。
杜丘明的事務所,接的這些大單,也是一個道理。好幾家東北來京城找門路的房地產巨頭,都讓他的所幫忙刷高新。
而國家級高新企業,對每年的發明數量要求,簡直驚人。如果想縮短評定考察年限,那麼彈性指標方面的出彩程度就更誇張了。
正常毫無科研基礎的公司,新成立一個子公司,怎麼可能在一兩年內突然就變成國家級高新?所以那些地產公司晃悠著高額的支票,卻也找不到敢承諾“整體解決方案、兩年內讓新公司國家級高新”的事務所來接這種活兒。
大家都是勸金主“別急,慢慢熬資歷,有些事情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的”。
偏偏在一年多前,杜丘明在自己實踐、加上觀察行業案例之後,琢磨出一條巧妙的道路來之所以會注意到這條道路,還要得益於他此前注意到了一個業內對手。
那是一個曾經主攻商標法業務、但是被同行坑得不能自理的馬仔,劉傳棟帶來的線索。
兩年前,這個劉傳棟被一個南方來的名叫馮見雄的同行設局坑了,虧了幾百萬,連自己的代理公司都關張了,然後僅靠著在工商總局還認識的那點人脈關係作為資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