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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得到。”

“這有什麼好羨慕的?我也可以……”說著,毓謹握住璿雅的小手,再用他那雙流蕩著情感的迷人黑瞳直勾勾的瞅著心愛的福晉。“我看你的眼神也可以很深情,也很有愛意。”他有信心這一點絕對比大哥強。

“我還聽嫂子說她實在穿不慣花盆底,每天穿得小腿都很酸,大哥還會在房裡幫她捏一捏。”璿雅用著豔羨的口吻說。

毓謹索性將她摟到大腿上抱著。“這有什麼了不起的,我還不只幫你捏腳,要是你腰痠,或是肩膀酸、大腿痠,我都可以幫你捏一捏……”說著,大掌已經不規矩地往璿雅嬌軀上探索去了。

這種伺候女人的小事,他絕對比大哥強!

“不要亂來!”璿雅嬌嗔道,拍開他的毛手。“我還聽說除了嫂子之外,大哥從以前到現在都不看別的女人一眼,就算那女人長得再美也吸引不了他,而且也不打算再有側福晉。”

“呃……”毓謹額頭泛出冷汗,心想難不成這是在跟他翻舊帳?“那、那又怎麼樣?天下女子何其多,也只有福晉你抓得住我的心,現在的我不只心,連人也都是你的,更別說側福晉了,天底下沒有別的女人有資格跟你搶。”

這一點忠誠他也不會輸給大哥!

璿雅差點笑出來。“若是有一天我胖得像頭母豬,你也這麼想?”

“那是當然,這麼一來,就不會有別的男人來跟我搶,你永遠都是我的。”毓謹摟著她,嗅著璿雅身上的香氣,頓時慾望勃發。

“要是真有人搶呢?”璿雅噙著神秘的笑容問道。

毓謹哼了一哼。“誰敢跟本貝勒搶,就先把脖子洗乾淨!”

“你連自個兒的兒子也要砍?”璿雅嗔問。

“兒、兒子?”毓謹張口結舌地問。

璿雅撫著仍然平坦的小腹說:“不過也有可能是女兒,雖然我希望是個兒子。”

“你……有喜了?”直到此刻,就要當阿瑪的男人才意識過來。

“高興嗎?”璿雅柔聲地問。

毓謹大笑著把她從大腿上抱起來,轉著圈圈。“我要當阿瑪了……太好了……謝謝你……”

見丈夫這麼開心,璿雅原本還擔心他不想這麼快有孩子橫在兩人之間,不過這會兒總算可以安心了。

“我比大哥還快當上阿瑪……明天上早朝時可以去跟他炫耀一下……”毓謹得意洋洋地大笑。

做人這種事他絕對比大哥強!

聽到毓謹這麼說,璿雅一臉又好氣又好笑,也不想想他們成親多久了,而大哥和嫂子則還不到一個月,連這樣比他也高興,不是孩子氣是什麼,看來這輩子是改不了了。

不過……誰教她就是愛這樣的他。

後記 梅貝兒

終於……終於把【福晉吉祥】系列這三本書寫完了,也算是將這個系列和【貝勒爺吉祥】那四本做了完整的交代。

當初設定這本《王爺過獎了》,就是想嘗試一下比較少人寫過的大清公主這樣的角色。雖然孔姮貞只是皇帝的養女,不過頂著和碩公主這樣的頭銜,跟之前所寫的格格有著很大的差別,而且限制很多,絕大部分的大清公主全都被迫嫁到蒙古去,能夠留在北京城的,卻不能與額駙同住在一間屋子,額駙見了她還得行禮;公主要與額駙同房,更得透過身邊的嬤嬤去傳喚,等於宣告公主想要和額駙做夫妻之間愛做的事,要是臉皮薄一點的可能連提都不敢提了,而且公主死後必須一個人葬在京城郊外,所以公主看起來很威風神氣,其實卻是最可憐的。

當我看完這些資料之後,就決定讓女主角一開始就有這樣的認知,當個普通老百姓都比當個和碩公主要來得幸福,當她認識了男主角,更加深了這個決心,只要能當他的福晉,身分和榮寵對她來說是無足輕重的。

而男主角心理轉折也是最不好拿捏的了,他是屬於漸進式的,一步步的去領會、去探究自己的內心深處對女主角的感情。他真的是一個慢郎中,要把火燒到更大才能把水煮開,害我一邊寫都忍不住一邊為他著急,怎麼還不快點想通,要不然女主角要把你休了,幸好一切都來得及,男主角終於醒悟到對女主角的心意。

唉!難道就不能既當她是妹妹,也是最愛的女人?魚與熊掌也是可以兼得……要這樣想也是可以,但是我比較貪心,不希望硬要男主角選邊站,於是讓男主角一開始的確把女主角當作妹妹看待,只是在轉變時,男主角沒有發覺自己的情感已經產生了變化,所以他花了好些時間才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