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爺爺,你看,麻雀,害人的東西。我捉住了六隻,給你三隻,可好吃啦!”
看著小胖天真可愛的樣子,森林爺爺心念一動,想起小時候讀過的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心想:“這孩子雖然嗜血,但是他天性純樸,既然老天爺將他交給了我,我就有義務把他撫養成人,引向正途,以他的本事,將來定可有一番大作為,也叫我老臉增光哩”。
想到這兒,森林爺爺接過小胖遞來的死麻雀,笑著摸了摸他的頭,說:“嗯,小胖好本事呀,不過,光會捉麻雀還算不上大本事,天底下還有比這更大的本事,你想學嗎?”
“真的嗎,我想學”。小胖眨巴著眼睛說。
“那好,你跟我來吧。”
“那不捉麻雀了?咦,又來了一隻。”
“今天先不捉了。”
“哦。”
森林爺爺把蹦蹦跳跳的小胖帶回茅屋,讓他坐下,自己則站在凳子上,從屋角一個佈滿蛛網的舊箱子裡翻出幾本書來,拿在手裡嘆息道:“我一直認為是讀書誤我,空談誤國,發誓再也不看它了,沒想到今天又拿起來了!”
然後走到小胖跟前,神情嚴肅地說:“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孩子,你也不小了,該學習讀書了”。
“什麼意思呀,學習讀書?就是看那破玩意兒嗎,有什麼用?也不能把麻雀看得從天上掉下來!”小胖撅著嘴說。
“哈哈哈,讀書就是學本領呀,前人的本領都記在書本里了,學會了這些本領,將來才能做比捉麻雀更有意義的事兒”。
“哦?真的嗎,讓我看看,這都是什麼呀”,看著那些螞蟻似的黑方塊,小胖心裡充滿了好奇。
從此以後,白天下地幹活,晚上在月光裡、油燈下,森林爺爺開始教小胖讀書識字,教他做人的道理。
森林爺爺早年當過京官,博學多聞,他教給小胖的知識非常廣泛,學習內容包括經、史、子、集,還有地理常識、禮儀算數等等,總之是天上地下,無所不包。
那小胖異常乖巧,又聰明絕倫,過目即成誦,舉一能反三,加上森林爺爺教得仔細,他學得認真,所以進步飛快。
光陰荏苒,時光如稜,轉眼三年過去了,小胖也長大、長高了不少。
在這三年當中,森林爺爺除了教會小胖讀書識字之外,還總是讚揚他的爬樹本領高超,鼓勵他去冒險、去追捕野獸、去攀山越嶺。
因為在森林爺爺看來,書固然要讀,但是強身健體也非常重要。讀書不外乎兩個目的,一是為了明事理,以區別於禽獸。二是為了學知識,掌握事物的發展規律,從而進退有度,趨利避害,制勝萬物。因此,讀書不能讀死書,書上講的道理未必都能放之四海而皆準,經驗有時候比理論更重要。讀書更不能死讀書,死讀書於已不能當飯吃,於國不能退強敵。當朝皇帝趙佶寫詩說,“男兒欲遂平生志,五經勤向窗前讀”,那都是瞎扯蛋。
因此,在這三年當中,小胖除了學問大增之外,也練得了一身好筋骨,練就了高超的爬樹本領和敏銳的反應能力。
有一天下午,森林爺爺被村裡的張老爹叫去下棋了,小胖一個人進山玩耍,在一條嘩嘩流淌的小溪跟前,發現了兩隻毛茸茸的小豹娃在戲嘻,非常可愛,就捉了來,想帶回家裡養,不想剛要離開,卻被趕回來的母豹發現。小胖抱著小豹娃就跑,母豹窮追不捨,一直追到核桃園。慌忙中,小胖扔掉一隻小豹,懷揣另一隻飛竄上核桃樹,那核桃樹幹異常光滑,母豹爬不上去,就啃咬樹幹,還用頭撞,眼看樹快啃倒了,小胖又跳上另一棵樹,母豹就跑過來接著啃、接著用頭撞,對峙了兩個多時辰。忽然,小胖發現母豹的嘴角在流血,頭也撞腫了,一下子體會到了偉大的母愛精神,動了惻隱之心,遂放掉了小豹娃,成全了母豹一家。
但是,小胖所有的知識都是來自森林爺爺口傳,社會經驗卻是一點也沒有,這正是森林爺爺所擔心的。
此時,森林爺爺已覺得單憑自己的學問,能教給小胖的不多了,“他來這兒已經三年了,也該讓他出去見見世面,歷練歷練了”。
“小胖,好孩子,明天咱們去趕集吧。賣幾張獸皮,爺爺給你買件新衣服,天涼了,你那草裙也該換換了。”
說著,用手去扯那草裙,扯了幾下,竟扯不動,反而扯得小胖嗞牙咧嘴,原來那草裙竟已長進身體裡,外表雖還像稻草,其質地卻和布料一樣柔軟光滑,只好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