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痛哭,咬住手臂,不想讓脆弱洩露,很快的,口中就有了血腥味,亞撒卻如沒有知覺般的越咬越緊,原來梅林和上帝一樣,同樣的這麼喜歡惡作劇,明明才在這個世界找到了他的根,卻在一剎那又徹底的奪去,借屍還魂,還真是狗血又爛俗的戲碼啊。。。。。。
這張臉他在一張魔法照片上見過,是那本日記的主人——丹尼·加維肯,如果,如果不是的話他還能夠說服自己只是換了一個身體,大不了想辦法回英國和Voldy說明情況就是了,他相信,Voldy他們不會介意自己這種情況的,可是,眼淚從眼角滑落,一顆顆的連成了線,最終墜落,從此消散。。。。。。
Voldy、娜娜、飛飛。。。我是否還有機會再見到你們?如今,橫在我們中間的除了空間還有時間,1900年,呵,距離Voldy的出生還有二十六年,這樣破敗的身體,這樣不穩定的靈魂,能否渡過這漫長的二十六年?
如果、如果不去管,讓靈魂離開這具身體,是不是可以回去?還是,從此煙消雲散徹底死去?這是場賭博,一場用生命作為賭注的豪賭,可是,他不敢賭,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他賭不起,最起碼,最起碼再見Voldy一面,就算只是個嬰兒!二十六年,亞撒緊緊的握住雙手,撐過二十六年就好了。。。。。。
擦乾眼淚,亞撒的神色變得堅定起來,就算他現在怨恨梅林也無濟於事,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活下去,盡力的活下去,以他亞撒的名義,活下去!
作者有話要說:ORZ。。。。。。,淺淺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