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說想看看黑社會文化,就跑去跟人家混幫派。”時敬感到又好氣又好笑。“那是半年前的事。”
“那哥現在人在哪裡?”時芬擔心的問。
長自己十歲的哥哥,一直是她崇拜的物件,小時候她就像個小跟屁蟲,跟在他後頭團團轉,對像頭脫韁野馬般的哥哥,她是既敬又怕的。
不過對她這個唯一的妹妹,他是十分疼愛的,雖然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卻不見時傑對她兇過,且他對繼母更是孝順。
“你也看到他Mail上寫的,幫派老大有意讓他接任,那小子逃都來不及了,所以短時間內他會先避一避風頭。”
“爸。”時芬小小聲的低問:“哥會不會被黑道追殺啊?”
“那個兔崽子,當然會!”時敬大笑。“愛玩嘛,不過你放心,你哥的能耐才不只那一點,他會逃得遠遠的。”
“那也是,我白擔心了。”她鬆口氣的說。“連爸都找不到的人,那些幫派份子想找到哥,恐怕很難。”
“可不是嗎?唉!”他嘆了口氣。“小杰精得很,一定知道我在等他回來接掌SETV。”
“哥說他還年輕,想多玩幾年。”時芬掩嘴偷笑。
“都三十二歲了還年輕個鬼?!”時敬氣得吹鬍子瞪眼的。
她很喜歡看哥哥和爸爸鬥智,一個逃、一個追,哥從小就聰明,只是對很多事情都不感興趣,只要是他感興趣的東西,都會親自去嘗試、體驗。最讓人嫉妒的,是他隨便玩都玩得很好。
時傑高中時迷上Band,組了一個樂團,無師自通,自己摸索出貝斯的玩法,而且技巧華麗。那時候他常常往PUB跑,身任貝斯手兼主唱,迷得一群小女生和大姐姐為他瘋狂,甚至還有唱片公司找他出唱片。
不過半年後他就膩了,把為了樂團染成銀色的頭髮染黑,回去當他的乖學生,不再是教官眼中的頭號問題份子。
但過沒多久,他生性那股不安定的因子又開始蠢動——
他覺得足球挺好玩的,踢得好的話還會被全世界的女生喜歡,就像球王比利一樣,可以踢球又可以當萬人迷,還可以賺錢,一舉數得呢!
以十七歲的高齡才開始接觸足球,說真的還有點晚,但時傑是天才,甫入社三個月,就已經是先發球員,在全國大賽裡表現出色,還成為當年的MVP球員,前途不可限量。而他比賽的錄影帶輾轉被送到國外,歐聯許多教練對他驚為天人,跨洋過海來到臺灣,紛紛提出優渥的獎學金和簽約金,要簽下他。
但是時傑又、膩、了。
因為得來得太容易,所以他不覺得可惜。
還好他在進大學的時候不小心把科系填錯,成了某大學新聞系的學生。
新聞的世界太大、太奧妙,讓他無法看透,這燃起了他的鬥志,發誓要成為一個優秀的傳播媒體人。
當時正好適逢國內開放有線電視臺,百廢待興的時刻,時敬看準了電視臺的商機,創立了SETV。
SETV,是他們父子一同創立的,當年為了開設電視臺,時芬記得,爸爸和哥哥常常在書房裡挑燈夜戰,爭執再爭執。
今天SETV會有如此的規模,一半是時傑的功勞。
時傑是出色的媒體人,採訪、主持樣樣精通,他對時事的敏感度無人可敵,還在就讀大學時,他就常常在SETV裡跑,畢業後更是以SETV為家……但在兩年前,他突然一聲不響的離開了SETV,離開了家。
只留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
我到外頭走走,別找我。
不是他以前常常掛在嘴邊的我膩了,而是他想到外頭去走走,這表示,他還會再回來,不會丟下一句膩了就撒手不玩。
可這一走就是兩年,除了斷斷續續的Mail聯絡和電話聯絡之外,他們有兩年沒見到時傑了。
“不知道哥哥變得怎麼樣了?”時芬嘆息。“他到外頭散步也夠久了吧!”
“小芬,你放心。”時敬笑著拍拍女兒的手。“你哥很快就會回來。”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那小子喜歡挑戰,SETV有很多挑戰等著他,不過現在他還不想回來,我想,他是有事耽擱了。”
“爸,你怎麼知道?”她好奇的問。
因為這和他們約好的時間不一樣。時敬沒告訴妻女的是,兒子的出走,是他允許的。
長達八年的工作,每天每夜的心力交瘁,小杰累了、倦了,但他仍不想放棄,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