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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林芷嵐頭一件事,便是想贖回自己在半年前為王子墨走門路時當掉的首飾,那些前世帶來的東西,是她與那裡唯一的聯絡,林芷嵐知道,自己是再也回不去了,那些東西能留在身邊,也算是個念想。只不過,當初為了多得些銀子,首飾都被她死當了,這種情況,原主是無法憑當票贖回的,只能向當鋪買,而事隔半年之久,也不知那些東西是否還在當鋪裡。

拿了五十兩銀子,林芷嵐去了當鋪,果然不出她所料,當鋪早已將她的首飾賣給了別人,林芷嵐問了首飾的去處,但當鋪有當鋪的規矩,並不會向原主透露買主的資訊,林芷嵐失望而回。

“嬸嬸,您去了哪裡,寶兒一直在找您。”

回到家,王行恩已經收鋪做飯了,林芷嵐聽到王行恩的話,覺得自己這個孃親很不稱職。自打王子墨離開之後,林芷嵐每日為生計奔波,說實話,她對寶兒的關心陪伴太少了,今日因為王子墨的來信讓得她心情很不平靜,竟然將寶兒給忘了。

收拾心情,林芷嵐把寶兒從楊婆子那裡抱回來,寶兒拱著頭找奶吃,想是餓狠了,小手很用力地拉扯林芷嵐。

“寶兒乖,娘這就餵你。”

躲進裡屋,林芷嵐才撩開衣襟,寶兒便熟門熟路地捧著大饅頭拼命吃奶,水汪汪如黑珍珠般的大眼睛卻是看向林芷嵐,似乎在控訴林芷嵐對自己的疏忽。

“寶兒,別怪娘可好。今日你爹來信了,她可想你了,不僅給了咱們家用,還給你帶了過年的禮物呢。”

林芷嵐從裝銀錠的盒子裡取出了一個小盒子,將小盒子中裝著的一串黑色的瑪瑙小手串放在寶兒眼前晃悠,小手串在昏黃的燈下隱隱閃著光澤,與寶兒那黑亮亮的眼睛交相輝映。寶兒的視線被小手串所吸引,目不轉睛地看著,黑色的瑪瑙,由紅絲線串著,在尾端處,紮了一個漂亮的同心結,流光婉轉,光澤內斂,寶兒看得居然忘了吃奶,伸著小手用力去抓。

“寶兒喜歡麼?”

林芷嵐調皮地提高小手串,讓得寶兒抓了好幾次都沒抓住。小丫頭的脾氣不似林芷嵐那般彪悍,她抓不到小手串,居然向林芷嵐露出討好委屈的神情。

“寶兒,你這樣是要不得滴!”

林芷嵐討厭寶兒這般,因為這樣會讓她想起那個男人。那個男人是個脾氣極好的人,一直喜歡自己,卻不敢明言,自己對他從來不假顏色,但他卻從不生氣,只是一味討好。

這個男人,按前世的說法便是暖男,很討女孩子喜歡,卻不是林芷嵐的菜。林芷嵐喜歡霸氣一點的人,就像王子墨那樣的,別人都說王子墨軟弱,但林芷嵐並不這樣認為,王子墨很有自己的原則,不管她的原則是對是錯,在她認為對的時候,她會堅持到底。

比如對柳氏,比如對王家,比如對自己,比如那場貪墨官司,林芷嵐永遠不會忘記當初她們倆的事暴露之後,王子墨為救自己一力承擔了所有罪責,她也不會忘記,當所有案中人都承認自己貪墨之時,王子墨依然用著單薄的身子與堅強的意志抵抗沉重的板子而死死不鬆口,她的堅持與霸氣,是藏在骨子裡的,被她那和煦寬容的外表所掩蓋,若非親身感受,若非心繫於她,是不會發現的,因為王子墨,太會隱忍了。

寶兒扯著林芷嵐的袖子,嘴裡“咿咿呀呀”地討好,讓得林芷嵐很想好好教育一下寶兒,可是寶兒才多大,打捨不得,罵聽不懂,林芷嵐真是發愁。

“寶兒,你若總是這樣,娘就真不疼你了,等你爹回來,娘也不讓她疼你!”林芷嵐板著臉地說道。

寶兒見林芷嵐很嚴肅地看著自己,好似聽懂了一般,鬆開林芷嵐的衣袖,收斂討好的可愛笑容,怔怔地看著林芷嵐。

心酸,自不用說,可是這個時代對女子太過苛刻,林芷嵐必須讓寶兒堅強起來,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活得更好。

溫柔地將小手串帶在寶兒肥嘟嘟的小手上,黑色瑪瑙與粉藕般的小手形成了鮮明對比,但又極為相合,林芷嵐親了親寶兒的小手,說道:“寶兒,記住了,你有爹,你爹叫王子墨。”

這是林芷嵐的執念,任何人與事都無法動搖。

用過晚飯,林芷嵐帶著寶兒一起美美洗過澡,哄寶兒睡了,她便開始謀劃怎麼用那一百兩銀子。

若是在王家莊,林芷嵐與王子墨擁有一百兩銀子,簡直可以做個小地主了,一輩子不愁吃穿,不過當下,她們漂泊在外,無房無田,這一百兩銀子看似很多,其實不好好盤算很快就會花完。

林芷嵐想了很久,還是覺得買個鋪面繼續開餛飩店最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