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裡面通常隱藏著很多的東西,只不過隱藏的太深,單純的去想,有可能想不到,只有在別人啟發的時候,才會觸動這些隱藏著的記憶。
“眼生的人倒是沒有,不過陌生的車,我倒是有點兒印象。”大叔一邊抽菸一邊說道,估計是知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道理,大叔抽著煙,沉思了片刻之後,對李大成說道,“前些日子,在我家地頭兒的路邊停著一輛麵包車,而且一停就是一天,我以為是來誰家串門的,結果那輛車一連停了有三天,我在打牌的時候還問起這事,也沒聽說過誰家來人,說起來那輛車從前天開始就再沒出現過。”
李大成聽見後眼前一亮,大叔所說的時間跟綁架發生的時間還是能夠疊加在一起的,前幾天踩點兒,昨天綁架,完全有可能。
“大叔,那你記不記的那是輛什麼車?車牌號是多少?”李大成急忙問道,只要能夠查到車牌號,那麼就能夠透過市內的監控鎖定那輛車,從而確定車內的人,除非那輛車沒進過市區,沒在有監控的道路上出入過,不過這是不可能的,凡是主幹道必有監控。
“什麼車……你問我是什麼牌子,我還真就說不上來,反正就是四輪子,至於車牌號,地裡的草都鋤不完,誰有心思記那東西,何況已經過去好幾天了。”大叔對李大成說道,手中的煙也抽完了,舌頭不停的舔著嘴唇兒,李大成看見後又給了大叔遞過去一根,大叔立即用手推,“這怎麼好意思呢,這煙貴著呢,抽一根嚐嚐味兒就行了。”
“再貴也是煙,煙不就是給人抽的嗎?”李大成笑著說道,一手使勁兒往對方手裡面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