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書記站在政府角度是理所當然的,這樣人大就很難監督政府。
所以,人大的副主任。雖然名義上是他主管人大的日常事務。但實際當中。人大副主任積極性很差,因為程式上的事,大小都繞不開書記。隨時要請示,這就造成了副主任不願意多做事,因為許多事明知道是正確的,但想到書記不會同意,就懶得做。
這是書記兼任人大主任的弊端,這種模式既然存在,必然有存在的理由,最大的好處就是能貫徹上級黨委的意圖,比如對於行政機關負責人的任命,由書記坐鎮人大主任,基本上縣級黨委討論過後,就能輕鬆上人大的程式,很少出現投票不過的可能。如果沒有縣委書記,結果就很難說,一些上級黨委指派的人,未必能在人大上透過投票,跳票的可能性不小。
雖然書記已經從人大主任上退出了,但絕不意味著人大就真的自由了,這是理論上的情況,實際情況是書記對人大的影響力依舊很大!人大主任的負責人人選,無論如何跳不開上級黨委。
而上級黨委,可能讓下級的人大失去控制嗎?一旦下級的人大,不鳥同級的黨委,那麼上級黨委想指派人事安排,是要透過下級黨委實現的,結果下級人大跟下級黨委不合,不按下級黨委意圖來,那麼上級黨委的人事安排也就亂套了。
上級黨委對下級的掌控,一個在財政一個在官帽,上級黨委自己作死,把對下級官帽的控制權給丟了,可能嗎?
所以,縣委書記不再兼任人大主任,只是聽起來好聽些,理論上加強了人大的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