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公司要去申請這個法令,基本上就是大家沒談妥賠償金額。大小s就是這種情況,韋忠哥玩了出吃幹抹淨擦屁股走人,一百塊也不給,結果原經紀公司申請禁止法令。兩姐妹不能出唱片,不能用原組合名繼續表演。蔡天后解約換東家,就屬於談的比較好的。當然,那個屬於新東家強勢,鎮得住,不然不會只配一千萬了事。
杜翰文情況稍微特殊一點,柴稚屏是你能做初一,就別怪我有樣學樣做十五。實際賠償金額不會高到哪裡去。因為杜翰文之前通告費壓的相當低,而且公司抽成又高。這部分幾乎是可以無視,剩下的就是培訓費,《兩天一夜》的損失才是大家要去談的事情。但這部分又屬於扯皮內容,就看大家怎麼談。不過也不會是個離譜的價,柴稚屏心裡有數。
而且柴稚屏是超過二百萬就不願意給了,你申請禁止就去吧,反正也沒打算讓杜翰文當綜藝咖。而且因為只有四年合約,是出道新人哦。法官不會判很長時間的禁演,了不起是原合約的時限罷了。對於其他藝人。這幾乎就是演藝道路毀滅性的打擊,對杜翰文來說,真還沒什麼影響。讓你選去演《流星花園》,還是上綜藝混通告,你願意選哪個?
沒人是傻子,杜翰文也願意去嘗試拍偶像劇。所以柴稚屏對合約官司才如此有信心。相反金星就處於一個很不利的位置。當禁止法令對一個藝人演藝道路沒有震懾力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