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我喜歡你!”這句話,半真半假。
風流花心的他,可以毫不在乎的對女人說出喜歡等字眼,惟獨愛——是他從不輕易說出口的。
即使他再怎麼輕賤愛情,也不會天花亂墜地將愛掛在嘴邊,騙取無知少女的感情。通常交往前,他會清楚的告訴對方,他喜歡對方,但那不是愛!至於會喜歡對方多久,他也無法保證。
如果對方仍執意與他交往,那麼他會欣然接受,如果對方因而退卻,他也不會勉強,反正天涯何處無芳草,他又何必強求?
“少對我說這些甜言蜜語,我免疫了!”
雲姝儀瞪他一眼,徑自走進吧檯,取出磨好的咖啡豆,倒入咖啡機裡,開始煮咖啡。
不一會兒,咖啡濃烈的香氣逐漸瀰漫在咖啡屋裡,卓倘風貪婪地吸吸鼻子,嗅出這是他最愛的晨光咖啡。
“好香!是晨光咖啡嗎?”
“你知道晨光咖啡?”雲姝儀有些意外,他竟然知道晨光咖啡。
“過去幾個月來,我平均一個禮拜喝五到六杯晨光咖啡,你說我知不知道晨光咖啡?”
“我以為你是個夜貓子。”一個夜夜狂歡的人,早上怎麼可能爬得起來?
“以前是,不過自從品嚐過晨光咖啡的滋味之後,我就成了一隻早起的鳥兒,晨光咖啡真的很棒。”
現在說起來,他仍不敢相信,自己竟會為了一杯咖啡改掉晚起的習慣。
如今即使再怎麼瘋狂玩樂,他晚上一定會提早回家、提早上床,只為了第二天能夠早起,趕到這兒喝一杯晨光咖啡。
晨光咖啡就像摻了罌粟的迷魂神水,不斷誘惑他的味蕾和意志,不只他嗜飲如命,他相信任何人只要淺嘗一口,很少有不上癮的。
他真誠的讚美,著實令雲姝儀心裡有些飄飄然,她的手在大腦發出阻止的命令前,就已自動自發的倒了一杯咖啡給他。
“這是要請我喝的嗎?謝謝!”卓倘風接過那杯熱騰騰的現煮咖啡,迫不及待嚐了一口。
“好棒的味道!剛煮好的晨光咖啡更香、更醇,我簡直無法抗拒它的魁力!”
雲姝儀不習慣被人如此誇讚,聽得不禁雙頰泛紅。渾身不自在,她佯裝鎮定轉身清洗用具,再將晨光咖啡放在保溫壺上加熱,今早的工作就算完成了。
她抓起掛在椅背上的皮包說:“我要去上班了,如果你還想喝咖啡的話,請晚一點再過來。”
“我送你。”這是個好機會,只要他夠殷勤,相信她很快就會上鉤!
“不用了,我自己開車來。”
她一等他走出咖啡屋,立即鎖上門,然後掉頭走向自己的小奧斯汀。
“姝儀,真的不讓我送你嗎?”卓倘風仍不放棄。
“不必了!”雲姝儀再度架起偽裝,昂著頭拉開車門、坐進駕駛座,發動引擎疾駛而去,動作流暢一氣呵成,連頭都不回。
卓倘風盯著逐漸遠去的墨綠色小車,雙眸明警地眯了眯。雲姝儀果然難纏!
如果是其他女人,一定萬分樂意讓他搭載,只有她——偏偏和別人不同!
太有個性的女人,實在不容易追到手——追?他略微一怔,隨即搖頭低笑。
曾幾何時,他卓倘風也需要“追”女人了?
在女人堆中向來無往不利的他,只需勾勾手,撲過來的女人沒有成千也有上百,雲姝儀是他踢到的第一塊鐵板,他心中不禁有些挫敗,但同時,也有一種昂揚的鬥志充斥在胸臆之中。
愈是棘手難纏的女人,追到手的成就感就愈大,到那時……
哼,他倒要看看,她如何還能神氣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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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你很出風頭。”
華燈初上,五星級飯店的咖啡廳裡燈光幽暗,戴著銀色鏡框、外型溫文俊雅的男子好整以暇的淺嘗一口威士忌,注視橫眉豎眼的卓倘風。
“根據報章雜誌的報導,你卓大少目前正瘋狂迷戀一名女子,不惜採取緊迫盯人的攻勢,從早到晚像三秒膠似的緊黏著人家,大家都說,風流大少這回恐怕真要定下來了。”
“這些媒體記者太閒了,國家大事不去報導,整天追著我做什麼?”卓倘風不耐煩地哼道。
生平第一次,他對這些永無止境的追蹤報導感到厭煩。
對於這些無孔不入的記者,他向來應付自如,也不吝於在適當的時機提供一些情報,為生活煩悶的民眾貢獻一些茶餘飯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