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被自己的哥哥接進寢宮,兩個人昏天暗地的瘋狂纏綿了三天三夜!他們背棄了所有的倫理,道德,束縛,居然殺了魯桓公。文姜,和自己的丈夫魯桓公這十八年的同床共枕居然抵不了與自己愛的男人的一夜激情纏綿!十八年後,魯桓公被害後,文姜不顧別人的側目相向,不顧傷害了魯桓公內心的責備,恣意與齊襄公沉醉在他們遲來的愛情裡!
他們的愛,遲了十八年!他們,還能有幾個十八年!他們沉浸在他們遲來的魚水之歡裡!在他們的心裡,在他們的眼裡,應該認為彼此是對方的摯愛了吧!
摯愛,好一個摯愛!
摯愛,這個詞,是這樣子寫的,上面是一個執字,下面是一個手字。我武斷的以為摯愛這個詞應該與“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詩有點兒什麼關係。
人,最好的事,最美的情,就是讓最愛的人成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那個人,成為自己的摯愛,成為自己相濡以沫的另一半,風雨事舟,共度一生!
當沒有能與自己眼裡心裡認為的摯愛的那個人過平常的夫妻生活的時候,人,是選擇讓與自己執子之手的身邊人成為代替自己的摯愛?還是在心裡永遠留著那麼一個位置,給自己心心念唸的摯愛?
男人,總是想女人對他心心念念。可是,一個蒼白柔弱的女人,在面對世事那麼多的傷痛與殘酷後,在經歷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