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浩滿臉苦澀的看向林飛揚說道:“林書記,如果不罰款的話,我們交警隊恐怕連獎金都發不下來了。本來我們交警就很辛苦,如果要是年底了連點獎金和福利都發不下去的話,同志們心中會有怨言的。” 林飛揚冷冷地說道:“福利和獎金是吧?如果你們今後繼續透過罰款的方式來增加預算外收入,那麼年底的福利和獎金你們自己搞定。 如果你們能夠認認真真的工作,踏踏實實地做事,福利和獎金只會比去年多,而不會比去年少,這筆錢我負責搞定。” 趙明浩猶豫了。 作為分管交通的副局長,趙明浩心中很清楚電動車新規到底有多麼不靠譜? 但是,為什麼他依然會堅定的讓交警部門執行呢? 原因很簡單,這個電動車新規雖然很不靠譜,但是,有一樣卻是靠譜的,那就是給他們交警部門罰款提供了法律依據,可以讓他們堂而皇之的創收。 這個世界上,誰會和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法規去叫板呢? 沒有! 除非地方的主官一心一意為老百姓著想,才會去考慮不執行或者變通執行。 林飛揚似乎看出了趙明浩的猶豫,繼續說道:“趙明浩,你千萬不要告訴我你看不出這電動車新規到底有多麼誇張,對待底層的老百姓是多麼不友好?如果連這都看不清楚的話,你這個副局長可不怎麼合格。” 趙明浩苦笑道:“林書記,我當然是清楚這電動車新規到底有多麼不靠譜。” “那你說說看。”林飛揚盯著趙明浩反問道。 趙明浩只能苦笑著說道:“我認為電動車新規至少有4條是不合理的: 第一,電動車必須帶腳蹬子。 這條完全就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那些制定規定的人自己肯定不怎麼騎電動車,根本就不知道電動車的腳蹬子到底有多危險,有多麼不方便。 強制要求電動車必須安裝腳蹬子,就是林書記所說的拍腦袋決策!” 林飛揚輕輕點點頭:“你說得沒錯,拍腦袋決策對我們老百姓來說是最悲哀的一件事情,省裡一群沒有騎過電動車的人非得要幫助電動車者制定決策,這難道不是我們南光縣乃至北一省最大的悲哀嗎?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因為普通老百姓沒有決策權! 但是,擁有決策權的人卻又根本不騎電動車! 我就發一下感慨,你接著說。” 趙明浩繼續說道:“電動車新規說頭盔必須達到3C標準,這一條雖然不能說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但是,屬於決策領域的越權行為。 電動車頭盔到底合格不合格,自然有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只要老百姓是從正規門店或者網店購買的產品,只要這產品允許售賣,我只要頭上戴了頭盔,你管我頭盔到底是不是3C頭盔。 我有錢,我肯定買質量好一點的,我沒錢,我就買便宜一點的。 買什麼樣的產品,是老百姓的自由! 你交警憑什麼因為我的頭盔不是3C頭盔就罰我的錢? 這個規定屬於太平洋的警察,管的太寬了!太不人性化了! 這根本就是打著為老百姓著想的旗號,為了個人所謂的政績在傷害老百姓的正當權益。” 林飛揚點點頭:“這一點你看得很透徹。不錯。” 趙明浩繼續說道:“第三,新規規定電動車只能載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這條更屬於拍腦袋決策! 這些做決策的人認為電動車帶一個12歲以下的兒童安全,但是,真的安全嗎? 就算再安全,有帶一個成人安全嗎? 再說了,12歲—17歲之間也是在上學吧?對於普通家庭來說,買不起汽車,唯一的出行工具就是電動車,你非得他媽的規定年齡,你讓普通工薪階層家庭怎麼辦?難道初中生和高中生就不能載嗎? 用電動車載一個小學生和載一箇中學生、成人有區別嗎? 沒有! 所以,這條規定根本就是他媽的拍腦袋決策!” 林飛揚輕輕點點頭:“說得好!沒有騎過電動車的那些做決策的官老爺們根本就不瞭解一個電動車對於普通工薪階層家庭的分量!他們這種規定根本就是在折騰老百姓!是在踐行他們自己以為的以民為本! 這又讓我想起了一句刀郎在顛倒歌裡的一句歌詞——它以為只是它以為,扁桃腫的比腦肥!陽光照不亮夜的鬼,六畜難懂人間味! 省裡一群天天開著汽車上下班的人,憑什麼為電動車騎行制定規定? 當然了,他們制定規定,是他們的權力,但是在制定規定之前,就不能好好的做一做實際調研嗎?就不能問一問老百姓到底認同不認同嗎?就不能站在老百姓的立場去權衡一下決策到底行還是不行嗎? 這不就是六畜難懂人間味嗎?” 林飛揚說完,現場又是一陣雷鳴般的掌聲此起彼伏,經久不息。 掌聲落下之後,林飛揚看向趙明浩說道:“你所說的第四條,應該是車輛必須是符合規定的合格產品這一條吧?”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