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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性格。沒錯,沒錯,你們猜得都沒錯,雖然我是怎麼看也看不出小說裡究竟哪一號人物像于晴了!

回首想想,好像從沒介紹過自己耶。奴家個子不高,“號稱”一六O,年歲不大,大約在二十到三十之間(拜託,拜託,讀友姑娘來信可不可以別喊于晴阿姨,喊得我雞皮疙瘩掉一地),體重××公斤,面貌自認很安全……還有什麼?出門穿著隨便,蓬頭垢面,包你認不出·‘…·這樣算是自我介紹了嗎?

還有,有讀友姑娘……不,好像是讀友男子寫信來抗議阿寶公主的諸多缺點。于晴的書當然不是十全十美(嗚嗚……),但該澄清的還是要稍為澄清一下。

在時空的交錯上,順序是先《金鎖姻緣》、《乞兒弄蝶》,最後才是《阿寶公主》,只不過在《金鎖姻緣》的尾聲先跳過了五年後再略述楊明瞧見女扮男裝的阿寶——看得懂嗎?

還有許許多多的事想跟你們說——第一點:不見得要完全看過於晴十七本的著作才算忠實讀友,但于晴能不能有一個小小的、卑微的要求?

每回接到信件,總有幾封是給於晴,但卻把其他作家的作品誤認為于晴的,要不就是談于晴的作品談得正高興,話鋒一轉,突然說起××小說也是于晴寫的,內容如何如何……是不是故意傷于晴的心?明明不是我寫的,還硬要賴給我?就算硬賴給我,也不要談得那麼順暢嘛,好像××小說真的是我寫的……

第二點:在阿寶公主的後記,只是略扯一下於晴時常在重慶南路走動,但讀友姑娘也不必覺得有所不公,硬逼于晴下中南部去當“觀賞品”,于晴的家在臺北耶,當然在附近一帶溜達嘍,不然你們在南部買一棟房子給我好了,保證天天坐在陽臺上,讓你們瞧個夠本!

第三點:不必擔心字醜的問題。如果接到于晴信的讀友姑娘,應該知道于晴的“真跡”多嚇人,還有什麼好怕的?

第四點:讀友姑娘的信是寄到出版社的,不少讀友姑娘生怕信是由出版社代收、代拆、代回。姑娘們,不論你收到的信是手寫還是打字,信譽保證絕對是出自本人之手,出版社的工作人員各有其職,但絕不包括代拆代回信。要不要我發誓?

最後,再回到這本書上——如果喜歡看古代小說的美女們,不知有沒有發現?

現在市面上的古代浪漫小說多是流行酷哥類,但有時候不算酷哥的男子也有談戀愛的權利吧,也許加點懦弱、也許加點無能的因子,但一遇到命定中人,仍是能振奮起來追求——唉,戀愛的季節,誰管酷不酷呢?只要是男孩、只要是女孩,都有談戀愛的權利。

回答的都差不多了吧?呵呵,問我第二十本寫什麼嗎?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