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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他想,她瘋了,百分百確定,瘋子從不承認自己是瘋子,就像喝醉酒的人一定說自己清醒,意思相當。

“郜煜宸,你要娶我嗎?”她拉拉他的西裝問。

碰到瘋子這樣向你問話,你會怎麼回答?

郜煜宸的作法是拿起手機,準備找輛救護車,把她送進精神病院。

在大雪紛飛的平安夜,一個瘋子走在馬路上是很危險的,何況她足一個美到教人怦然心動的瘋子。

“我想……你並不相信我?沒關係,我有辦法教你相信。”她拉起他的手。

這回他沒後退,原因是——她牽他的手,那姿勢、那動作、那份自然而然……教他心悸不已。

那晚,她領他回她下榻飯店,她拿出卜卦、銅錢,反正是一堆怪力亂神的東西,那些東西沒有說服他相信前輩子、前前輩子和前前前輩子的兩人愛情。

然而,最後說服他的,是她的柔軟嘴唇,和數他心醉不已的胴體。

是的,他們發生了一夜情,事情發生當下,他不反對娶她,因為,他喜歡在她身上,追尋真切。

然而,第二天清醒,他的理智回籠,拒絕了她的求婚。

他離開了,黃昏時,懊惱回籠,他找到她的飯店,一經詢問,方知她已經退掉房間。

從聖誕節到聖誕節,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當中,他想她,無數次。

忙的時候想、閒的時候想,她總在不經意間竄入他腦袋,幾經回味,他學會思念。

郜煜宸繼續往前走,又是平安夜,同樣的路程、同樣的場景,緩緩趨步,他在等待,等待一個莽撞女孩撞上他的後背。

這回,他會主動幫她撿起粉紅色包包,這回,不管她說了哪些瘋言瘋語,他都決定縱容。

當然,如果她再度向他求婚,他會在理智尚未清醒的黑夜,拉著她,進入教堂,請求牧師為他們證婚,反正平安夜,所有的牧師都在教堂裡和人們唱詩歌讚美神。

可是,他走了超過一千公尺,莽撞女孩還未撞上來,他的腳趾頭在皮鞋裡有幾分僵凍。

他不禁自問,是不是上帝給了人們一次機會,如果人們不懂珍惜,便會把機會收回?

雪又下了,點點雪白落在他的發問、眉梢,冷……

粉紅?他肯定是花了眼,眼珠子結成冰凍,害他看不清楚眼前。

走十步,粉紅色的點點向上下延展,成了粉紅色的修長影子。

再往前十步,這回,他的步子又快又穩健,直到粉紅影子成了粉紅女人,直到他看清楚,粉紅女人手裡的粉紅袋子換成粉紅籃子。

他站定,又是不由自主的微笑,雖然他有過從前的經驗,知道這個女人既主動又大膽,還知道她有一些些瘋狂,但是,他想笑,因為……再見到她,真的很好!

“想不想知道,為什麼我丟掉?”

她的問話沒頭沒腦,除非聯想力夠,否則很少人能聽得懂她的話。

幸好,他不管是聯想力、組織力……各方面能力均屬高超,所以,他聽懂了。

“想。”他點頭。

“你在平安夜做了壞事,卻在聖誕節當天否認,所以聖誕老公公把我收回去,不給你這個壞孩子禮物。”

她說話,很認真,少了幾分瘋狂,多了幾分成熟美豔。

“那麼今年,聖誕老人願意給我禮物嗎?”

她笑笑,粉紅的唇色染上他雙眼。“聖誕老人寬大為懷、既往不咎,所以,我來了。”

“那麼……你還想嫁給我嗎?”

神志不清!

他低聲詛咒自己,不過,無所謂,今年她太正經,正好由他來扮演瘋狂角色。

“你想娶我嗎?”她問。

“嗯,我害怕聖誕老人把禮物收回。”

“好吧,看來你已經學到教訓,那麼……”

她伸出右手,他握住,她伸出左手,他也握住,教人無從解釋的心動再次纏繞上他的心。想吻她,非常非常想。

“我帶來另一份禮物。”鬆開他,她掀開腳邊的粉紅色小籃子。“他生於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天秤座,A型血液,我叫他小郜郜,才三個月就不安分,常想翻身……”

“你、你……”看著籃中嬰兒,他震驚得說不出話。

“你不相信他是你的孩子?”她瞠大眼睛望他。

怎能不承認?活脫脫是他的縮小模樣,誰賴得掉?只是,她居然帶了這個重大秘密離開……該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