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芭比娃娃看了半天。
打小她就不喜歡娃娃類的玩具。5歲開始,她就在她爺爺的威逼利誘之下,不得不手握銀針,對著一裸~體娃娃猛刺他的屁股。
她唯一一次主動買玩具是18歲那年在商場偶然碰到父親,手裡牽著一個孩子。
父親一臉錯愕的說,他叫丫丫,是同事的孩子。
那小丫美得像一小精靈。
欒萌萌記得那天,她這個沒心沒肺的人居然給那小精靈買了一個芭比娃娃,好像還買了冰淇凌,最後還帶著她去了遊樂場。坐飛船的時候,小精靈抱著芭比娃娃躲在她懷裡一個勁兒的說:“萌萌姐,我怕。。我怕。。。”
“丫丫,不怕,有姐在呢!”
“你。。你是丫丫?!”可她明明是將芭比娃娃送給了那個叫丫丫的女孩子了呀!她看著張赫,像是在電梯間裡打量陌生人似的說道:“丫丫不是女的嗎。。。?”
張赫白了她一眼。“還醫生呢!”他搖搖頭:“連男女都分不清,不用說,肯定是個庸醫了。”
“你說我是庸醫!”欒萌萌“噌”的一下從沙發上跳了起來,像只不知遮羞的貓將張赫撲倒在地,激動的表情就跟那想征服全世界的文藝小青年似的,惡聲惡氣的對張赫說道:“要不要扎兩針試試?”
“姐,你弄疼我了!”張赫俊美的臉扭成了一塊紅布,吐氣如蘭,聲音從他的喉嚨底嚀出來,透著一絲稚嫩。
欒萌萌一看,她那隻會扎針的美手正得意洋洋的撐在他家王子的命!根子上!
她嚇得像一隻充了氫氣的氣球一樣一下子從張赫的身上彈了起來,面紅耳赤的吶吶道:“對不起,赫,姐。。姐不是故意的。”
真是沒形象了!
張赫只淡淡一笑,用一隻眼睛,詭異的盯著欒萌萌,彎彎翹起的嘴角像半圓的月亮,純得讓欒萌萌的心一個勁兒的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