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我倒是挺感興趣的,一直想去找她,因為太忙,耽擱到現在。”
“哦,我知道,就是上次那個女歌手吧?我也很久沒去那家酒吧了,要不,咱們今晚就去看看唄?”
林楓嗯了一聲,看向父親。
林立本揮了揮手:“去吧!年輕人,不要老待在家,你們的世界,在外面。”
林楓笑道:“爸,媽,那我出去玩會。”
張彪高興的起身,和林楓出了門。
“林哥,開你那輛牛逼的五個八,我來開,過過癮!”
“嘿嘿,行啊,石兵放假了,那你就當回司機吧!”
張彪毫不介意,接過車鑰匙,坐進駕駛室。
來到酒吧,林楓沒有看到水綾。
張彪跑到前臺一問,回來告訴林楓:“林哥,不巧得很,那個女歌手已經辭職不幹了。”
“是嗎?唱得好好的,怎麼不唱了呢?我看她挺紅火的啊!”
“嘿,人各有志嘛,說不定人家結婚生孩子去了呢?”張彪嘿嘿笑道,“林哥,你看臺上這個怎麼樣?長得水靈靈的,比之前那個不會差。要不,我替你上前問問她?”
“問什麼?”
“問她出不出臺啊!”
“亂來!”林楓聽了一會兒,搖了搖頭,“這人不行。”
忽然,林楓記起那個地下通道來,說道:“彪子,我有事先走一步,你慢慢玩。”
張彪哎了一聲:“別走啊!”
林楓一把拿過鑰匙,轉身就離開了。
他一個人開車,來到那個地下通道附近,找地方把車停好。
然後,他拿了包煙,點了一支,慢慢走進地下通道。
說實話,這麼晚了,又是大過年的,他根本就沒抱什麼希望。
就算上兩次遇見的歌手就是水綾,今天晚上,她應該也不會在這裡出現吧?
三十晚上,街上來來往往的行人還是挺多的,過道里時不時的見到提著年貨的行人匆匆路過。
林楓剛走下臺階,就聽到一陣吉它聲傳了過來。
轉過彎,看到一個垂著直髮的女生,坐在一把小凳子上,正在彈唱。
不過,這一次她唱的,並不是《遇見》,而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曲。
林楓慢慢走過去,注意聽她唱腔曲調。
等她唱完之後,林楓掏出一百塊錢,放在她的吉它盒子裡。
她抬起頭來,看了一眼林楓,說了聲:“謝謝老闆!”
是她,就是水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