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國內影片產業這塊大蛋糕。
而我成立工作室,初衷自然是為自己服務。只是後來,陸續招聘了一些同樣熱愛自由,又喜歡嘗試冒險的年青人,最終才創作了這部‘校裡笑外’。
原因很簡單,網民喜歡看什麼,我創作出來的作品,自然會選擇迎合他們愛好的作品。至少短片的點選率,已經證明我的作品很成功。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道理大家都懂。既然我選擇了迎合市場,也就是網民的愛好,那在作品的藝術上,自然就降低了標準。畢竟這是網路短片,不是拿去參賽評比的。
我也沒料到,會得到這麼多批判的聲音。但我還是謝謝那些批評的人,他們的批評聲,讓我更清楚未來的路要怎麼走。而這也是,參賽作品的創作初衷。
既然選擇了開工作室,必然要接受各方的質疑聲。既想賺錢,又想賺名氣,對我而言還太過困難。沒辦法,我只是暫時選擇前者。這就是我的回答!”
說了這麼一大通,首個採訪的記者,也覺得很滿意。而第二個被點名,來自鑫浪的記者。卻很直接的道:“林星辰,我是鑫浪娛樂網的記者。
我想問你的問題是,你為何選擇將作品在土痘網播出呢?就目前網民市場佔有份額而言,你應該有更好的選擇吧?”
這個記者的問題,無疑有點難應付。若是捧土痘,就得罪了其它網路平臺公司。若是誇其它網路公司,無疑讓土痘網不舒服。這個記者,問題中暗埋陷阱啊!
雖然跟記者打交道不多,林星辰也不是菜鳥,立刻笑著道:“你這問題,問的很有針對性啊!而且也是一下問了兩個問題。行,那我就照實回答吧!
選擇土痘投放,原因是他只做網路影片,又是國內最早的影片網路公司。這點,想必在場的記者都不否認吧?其次,就是土痘網ceo王總的誠意,他親自給我打過三次電話。
將心比心,換做你們是我的話。做為一個初出茅廬的新人,你們會做何選擇呢?”
這個回答,避開了陷阱,甚至小小的捧了一下土痘網。至於其它網路公司,他們看到這個報道,相信也沒什麼話好說吧!(未完待續……)
第一百四十一章 做廣告不代言
等在外景拍攝地的星辰工作室職員,看著應付這一堆記者的林星辰,同樣有些替他捏把汗。尤其那些記者,問出古怪刁鑽的問題時,他們就擔心林星辰入坑。
好在林星辰的回答跟應變能力,大大出乎他們的意料。該開玩笑的時候,用玩笑將問題稍稍轉移掉。該認真回答的時候,給出的答覆同樣挑不出理來。
連那些前來採訪的記者,也覺得林星辰根本不象新人。應對他們的時候,簡直跟娛樂圈的老油條一樣,讓他們實在不知道,應該如何讓林星辰入坑。
等到最後一位來自青年報的記者,直接道:“林星辰,我想問的問題是。你拍攝的這位‘校裡笑外’,能給工作室獲利多少?你每集的成本又是多少呢?
另外根據我所瞭解到的情況,你在拿到‘父親’那部微電影的廣告分成後。為何將七十多萬的收入,全部分給參與拍攝的人。請問原因是什麼呢?”
這個記者說出的話,讓其它不知道這個事情的記者,也稍稍愣了一下。可目光跟話筒還是對準了林星辰,似乎也想知道林星辰到底賺了多少。
本可以拒絕回答這個問題的林星辰,稍稍猶豫了一下才道:“原本這些事情,涉及到工作室的收入隱私,我也可以不用回答'無^錯^小說''m'。'quledu'。''。但你是最後一個,那就給點特別照顧吧!
首先我要糾正一點,前次我分出的廣告分成,沒有七十萬。準確的數字,應該是六十八萬多一點。這筆錢,按照參與拍攝的時間,給予了相應的分紅。
分紅的原因很簡單。這是一筆意外之財。如果我獨吞的話,多少覺得心裡不安。畢竟,那部微電影讓我獲得了名氣,不能名和利都我一人全佔了吧?
更何況,參與拍攝的工作人員,都是我上戲的同學。甚至還有學院的大力支援。有句話叫‘吃水不忘挖井人’,我只是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不是嗎?”
回答了這個提問之後,林星辰又道:“對於‘校裡笑外’的投資跟收益,我只能說還是很可觀。至於具體準確的那個數字,那我就不好透露太多。
只是我想說的是,網路短片看似簡單,實則還是需要進行大量的準備工作。從劇本創意,到導演團隊甚至於拍攝演員,都必須經過仔細的準備才能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