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杜沒解釋,只是對著他微笑道:“你鬥不過我,哪怕圖森是你們的地盤,依然鬥不過我!”
元首陰沉著臉怒道:“什麼意思?”
李杜道:“意思很簡單,地頭蛇鬥不過過江龍。”
留下這句裝逼的話,他回到十號倉庫,對哥斯拉和大奧招手道:“開始幹活,將裡面的東西都搬出來。”
元首跟了上來,問道:“你到底在搞什麼鬼?”
李杜道:“我沒搞鬼,我所做的任何事都合法合情,倒是你別搞鬼,趕緊去給我們找卡車吧,否則你的夥計們就得去監獄了。”
元首不是沒脾氣的老好人,他針鋒相對的說道:“小子,別逼我,你知道我不怕這些,我的夥計們未必會坐牢,這些法官說的算!”
李杜道:“你說的對,那你不必跟我談判了,去和法官談判吧,只是不知道法官願不願意跟你談。”
元首的話並非是毫無道理,雖然昨晚的事經過李杜一番設計,將來惹他的圖森幫撿寶人送進了警察局,但並非肯定能送進監獄。
他控訴這些人搶劫了他和漢斯,可是撿寶人們缺少動機。
另外停車場有監控,從監控中能看到雙方是一場遭遇戰,撿寶人敲碎車窗,李杜和漢斯出現,雙方廝打在一起。
從這點來看,撿寶人們並不是搶劫,要是元首找到足夠厲害的律師,那李杜未必能勝訴,即使勝訴也不一定能判罰他們多久。
元首知道這點,他還願意對李杜服軟,就是不想多事。
因為一旦上了法庭就會出現很多不可預料的情況,萬一他們的人被送進監獄,那他作為帶頭大哥就慘了,其他手下肯定不會再鐵了心為他辦事。
所以,出於這個考慮,他希望跟李杜私了,讓他撤銷控訴。
這裡得介紹一下美國的訴訟法,美國法系和中國不同,美國的刑事案件是公訴案,原告是聯邦檢察官,而不再簡單屬於某個個體。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法系中的‘私了’就不好用了,因為當事人不是原告,無法撤消訴訟,只有聯邦檢察官也就是‘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