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骨,方文卻全然不在意,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身體有多強壯,雙臂一動,青筋暴起,如老樹盤根,猛的一用力,臂膀肌肉處竟是比尋常女孩的大腿還要粗幾分。
“哼,哈!”口中猛的一吐一吸,如晴空炸雷,震得雙耳轟鳴。
雙肩在一擴,把整個後背露了出來,藉著走廊的燈光,現出一個火色大佛來,整個大佛圖案佈滿後背,竟是非常少見的血色紋身!
這是方文十八歲那年祖母用鴿子血紋在他身的火色大佛,圖案有些像樂山大佛,究竟是那個大仙,祖母卻是從來沒說過。
祖母在他眼中一直是神秘的,從小他們兩兄弟就用藥浴澡,不過另人鬱悶的是,他的力氣是非常強悍,但這讀就頭疼,個子雖然有一米七五,卻比自家弟弟矮了一個頭,而且弟弟和他完全是兩個極端,弟弟方武的身子清秀,跟強壯完全扯不邊,力氣也相當一般,但是腦子好用,輕鬆考名牌大學,現在年薪早就破了十萬,要不是拉不下面子,估計方文早就提包投奔弟弟去了……
方文無數次想過,是不是當初祖母起名字的時候搞錯了,他應該叫方武才對,而弟弟更應該叫方文。
他十八歲出去打工,在工地一干就是三年,到是在D城民工界闖出了一個力王的稱號,四個平米的中空鋼化玻璃他單臂就能扛起來,這可是足足二百八十多斤,而且還有雙臂抓鋼繩十七樓的記錄,這聽起來就有點嚇人了。
這麼說,即便經常幹體力的活民工單臂力量也鮮有人能破百斤,如果是辦公室的白領,能雙手各提起一袋五十斤的大米就很牛氣了。
可他運氣不怎麼好,十年前民工的工價低,他雖然一個人頂三個人,一個月也不過千把塊錢,後來索性不幹了,工作換了無數,沒想多年後會混得如此落魄。就在去年還有以前的工當了老闆高價請他去工地開工,不過他卻在也適應不了民工的生活了。
這十年間,也不是沒想過丈著力氣強悍,去幹點打手保鏢之類的工作,可一直沒學過搏擊之術,也沒碰見什麼名師,到是不好意思去應聘。至於說打架,在工地那三年,誰敢來惹他啊,幹其它工作的時候,託D城治安的福,愣是讓他一場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