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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妻子知道後,一氣之下與他分道揚鑣,拿走了他一部車,一幢樓(別墅),一百萬人民幣。他經常對朋友們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儘管妻子離他而去,他仍然給了妻子“三個一”。他的這個“壯舉”,在大款圈內留下了很好的口碑,大家說劉總夠義氣。這樣一位紙醉金迷、享受奢侈生活的人,怎麼可能為了公司的部分利益鋌而走險,付出走進鐵窗失去自由的代價呢?

國興銀行企業文化建設會議召開的第一天,魯青收到了深圳南方大業公司來的一份傳真,林少彬依照解欣的意見在終止合同協議上籤了字。只是在乙方代表的位置上沒有加蓋公章。魯青發現這個疏漏之後就接通了林少彬的手機,林少彬說:自己在外地出差,等他回去以後再說。魯青在當天的會議結束後,手拿林少彬簽字的協議書,興高采烈地來到解欣的會議住處。解欣看完協議書後說:“本來在這次會議上,我沒有準備宣佈不讓各分行採用他們的產品,尚明波行長更不可能在會議上宣佈這項內容,會議的安排日程上沒有這項工作,為什麼還要讓他們簽訂協議呢?因為這兩家公司太狡猾,又有一定背景,如果我們不徹底解決遺留問題,過一段時間,他們折騰一次,或者找上級領導給我們打招呼施加壓力,我們的工作就會非常被動,疲於應付,國興銀行在企業形象費用方面就會繼續遭受損失。現在,你可以打電話告訴北京市興德公司的劉總,告訴他深圳南方大業公司已經在終止合同協議書上簽字,國興銀行積極幫助他們收回貨款。要他們顧全大局,不要因小失大。倘若再不簽字,我們通知各分行暫時拒付貨款,等查出所有的不合格產品,扣除不合格產品的已付款之後再付款。”

魯青不無憂慮地說:“這樣做可能使矛盾激化,北京市興德公司會不會真組織工人到總部鬧事?”

解欣自信地說:“你放心,諒他們再野蠻,也不敢組織人來無理取鬧!”

“那好吧,我立即通知北京市興德公司,讓他們儘快作出決定。”

魯青離開解欣的房間徑直回到自己的宿舍,撥通了北京市興德公司劉總的電話:“劉總嗎?你好,我是國興銀行企業文化部的魯青。對。是為終止合同協議的事,深圳林少彬老總已經在協議上簽字!”

劉總說:“不可能吧?他怎麼會簽字呢?這麼不公平的協議,他是傻冒呀——他簽字!”

魯青說:“我不會騙你的,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問林總。”

劉總說:“就是他簽字,我也不會現在就籤。”

魯青說:“你不簽字,對不起了,會議結束那天,我們將通知參加會議的代表,暫時拒付你們的貨款,等查清不合格產品之後再付款!”

劉總說:“你應該沒有那麼大的權力,這件事可能是姓解的決定的吧?她這樣做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魯青說:“這事與解部長無關,這是我分管的工作,有什麼不滿意衝我來。”

劉總說:“你算什麼?你以為我不知道啊!是姓解的把你拉過來管這項工作,你不過是個跑腿的,這樣的事情都是上頭作的決定。魯青處長,我佩服你是條漢子,但是,冤有頭,債有主,誰作孽都跑不了,我們兩個人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這是公對公,不是私對私,你明白嗎?”

魯青靜靜地聽他把話說完,直截了當地說:“我代表的是國興銀行的利益,你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國興銀行關於企業文化方面的決定是我提供的材料,一切問題你應該找我不是其他人,一人做事一人當,沒有必要牽扯到別人。”

劉總說:“你不要充好漢,告訴你,我也不是熊蛋,不信,咱們騎驢看唱本,走著瞧!有你好看的!”

對方放下了電話,魯青的臉漲紅了,拿電話的手微微顫抖,下意識地擎在空中停留著。他怒不可遏,決定向解部長彙報,他恨不得連夜通知會議代表,讓他們回單位後拒付貨款。

第十章 宣戰(1)

一個天高氣爽的秋日,上午九時,國興銀行法律事務部的劉處長打電話給魯青,說深圳南方大業公司派了一位姓房的律師,揚言要把國興銀行告上法庭。現在這位房律師就在法律事務部的辦公室。

劉處長說他藉口到衛生間處理“內急”,“貓”在衛生間給魯青打電話,就是為了讓魯青會見房律師時有所準備。劉處長還說,自己多年來處理“內急”都是“咬牙切齒”,這都是為了保住內氣不洩露,對身體健康有好處。這一次為了魯青的工作便於開展,才放棄了多年的習慣,洩露了內氣。

魯青連聲說謝謝、非常感謝!當劉處長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