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家之寶,為了送給她,他被祖母關了半個月,今天還好偷跑出來的,她竟然說一般,不喜歡。
“你怎麼可以不喜歡?”王允之很想搖晃薛繁織,讓她說喜歡。
薛繁織皺眉道:“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我為什麼一定要喜歡?是誰規定,有人送了禮物就一點要喜歡,還要喜歡那個人追著問喜歡不喜歡,不就是禮物嗎?”
“不就是禮物?!”這個女人也太輕狂了,她不是受氣包嗎?不是沒見過世面嗎,怎麼就這麼狂妄!
“那是我送你的禮物!”王允之氣躁了,非常不開心的道:“我送你的禮物你還不喜歡,那你想要什麼?”
薛繁織笑了:“我覺得,送你的是你,你心意到了是你的事,收禮的是我,我領情了就是我的事,這就夠了,為什麼還一定要喜歡?”
送禮收禮,禮儀到了,那是泛泛之交的要求。
喜歡禮物,從內心的喜歡禮物,他們就跟別人不一樣了。
對,他們就應該跟別人不一樣。
她應該喜歡他。
可是喜歡一個人,就會喜歡他送的禮物,不喜歡,就是不喜歡這個人。
她卻不喜歡他!
“我以為,你會喜歡!”王允之認識到對方不喜歡自己,很無助,帶著鼻音道:“可是你不喜歡!”真是讓人失望。
“我不喜歡沒什麼的!”薛繁織笑道:“我會喜歡兩種禮物,一種是心愛之人送的禮物,一種是真心喜歡的禮物,你兩種都不是,所以我不喜歡!但是真的沒什麼!”
看,她不喜歡他,她還覺得沒什麼。
確實,不喜歡他,能有什麼呢?
喜歡是感覺,是心情,沒有這種感覺,沒有這種心情,不耽誤吃喝,不會死,能有什麼!?
可是他自己感覺耽誤了吃喝,見不到她思念,她說不喜歡難過,這就有什麼了。
所以不喜歡一個人沒什麼,喜歡了就有什麼了。
他還是得讓她喜歡他。
“我以後會送你你喜歡的禮物!”王允之負氣道,之後拂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