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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輯B說:“別問你的小說為何那麼久才出,有的作者當月寫好就當月出版,等你到那個時候就知道了。”以及編輯c說:“希望你不要因為迎合市場,而失去自我。”

往事歷歷,還真是不堪回首,曾經連演三本小說被退稿,曾經被讀者歸類為情色作者,曾經多次被問到怎麼不寫點別的,老寫愛情小說有什麼意義?

不管怎樣,我總忘不了自己的初衷,小時候我喜歡看愛情小說,長大後我喜歡寫愛情小說,只因它帶給我們幻想、感動和滿足。

“愛,就是需要愛的感覺”,這可說是我自創的座右銘吧!

至於我的第五十本書呢?不會有什麼特別的,也不會有任何改變,它將只是單純的、百分百的、無可救藥的……愛。

其實,我每天都過著荒唐奢侈的生活。

睡覺要睡十個小時,有時冬天還會睡到十二個小時,洗澡一個小時以上,還有吃飯發呆看電視不知多少小時,算一算,我真正做事的時間實在少得可憐,要是有約會出門的話,那天大概就完全不工作了。

羨慕嗎?嫉妒嗎?現在就去辦退學、辦辭職,回家去寫小說吧!

其實,我每天都過著刻苦折磨的生活。

睜開眼就得開啟電腦,直到上床前才關掉電腦,只要沒出門,就是在電腦面前晃來晃去的,每當我含辛茹苦敲著鍵盤,卻見我的笨貓睡在一邊,還不時轉換舒適的姿勢,發出呼嚕嚕的滿足鼾聲。

同情嗎?可憐嗎?那就好好念你的書,好好上你的班,千萬不要當作家!

灰色星期四,屋外走過賣芭樂的、賣衛生紙的和賣豬血糕的,就是沒有賣振作的。

睡覺已經睡到頭痛,遙控器轉不到好看的節目,書稿在印也威脅不了我的懶散,在這迷離時刻我還能做什麼?

在一堆可恨的廣告信函中,有封讀者來信,要我加油,要我做自己想做的事。

霎時間,暖意從電腦螢幕上奔流出來,看不出筆跡的e-mail也能傳達真誠,我被全世界的祝福所擁抱,腦海中只有如此對聯:女為悅已者容,士為知己者亡。

就這樣,傻傻的作者又跳進文字漩渦,義無反顧、徹底淪陷,直到下次低潮來襲,對自己的選擇痛苦又迷惘,才痴痴等待那奇蹟般的救援。

總在截稿日前幾夭,才深深體會“平時不打字,臨時抱電腦”的道理。

不管窗外風光明媚、陽光耀眼,我只能暗無天日的在家苦蹲,除非孵出那顆叫做“愛情小說”的蛋,否則將永無重見光明的機會。

無聊之餘,散步到郵局開啟信箱,發現仍是那空洞的四方格,許久沒有被信件淹沒的驚喜,心想,或許我過氣了、過時了,甚至可能是過去式了……

在這種夭人交戰的時候,我總納悶自己為何不是那幸運的讀者,可以在書店裡挑三撿四、對這不屑、對那不爽,還要懶洋洋的拋下一句,“最近都沒啥好看的!”

看書總是太清閒,寫書方知作者苦,所有覺得沒啥好看的讀者們,歡迎你們一起加人孵蛋的行列吧!

記得我十六、七歲的時候,有次走在人來人往的火車站附近,曾在心中浮現這樣的想法:天啊!照時間以這樣的速度下去,我到底什麼時候才會長大?

然後,就從那一天、那一秒開始,就像發生了魔法一樣,仙女把權杖點了一點,四周白光閃現,我也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霧氣消散之後,我發現我長大了,短短十年已然過去。

或許我當初真不該那樣對天疑問,否則,我怎會長大得這麼快呢?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絕對不要問自己,或者問老天,到底自己什麼時候才會長大?因為,一旦問了出來,老夭很快就會回答你的問題。

說到四月二十日,實在不是什麼特別的日子,不過,我的初戀情人在那天結婚了,而且新娘不是我。

當我得知這訊息,一時風雲變色、天打雷劈、日月無光,只見我那十七歲的青春搭上噴射機以光速離我遠去。

想當年本姑娘芳華僅僅十七,從暗戀的他手上接過十七朵玫瑰,那是多麼浪漫的情愫、多麼純真的年代。

唉~~十年就這是過去了,如今二十七歲的我(不要逼我用虛歲,我就是要算實歲!)已經很久沒收過玫瑰,還要承受初戀情人閃電結婚的柯擊,這教我如何不對鏡自憐、感慨連連呢?

沉思幾天後,我以手機傳出簡訊——新婚快樂,深深祝福。

要知道,初戀(這裡專指沒結果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