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採用了他帶頭研發的掃描演算法。”
“或許在當今社會中,它們能夠造就的公眾影響力非常小,但是對於一名軍人而言,這就是非常巨大的榮譽。尤其是,他們所侵害的人,還做出了一定的社會貢獻。”
面對這兩枚獎章,被告們根本無從辯駁。
人家之所以不出名,只是因為人家不想出名。這個登報道歉,想必法院肯定是要透過的了。
接下來,便是賠償金額的問題。
金玉祥在追訴狀裡寫的明明白白,對於沈耘的名譽造成的侵害,賠償金額只佔了三成。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原本的起訴狀賠償的話,沈耘的名譽損失僅有三萬塊錢。平攤到二十二家媒體身上,也不過就是每家一千多塊,這個要求真的很小了。
而大頭,赫然就是原告韓玉華的精神損失。
“首先,我要申明一點,追訴之後對於原告的精神損失賠償佔據了其中九成,現將理由公佈如下。”
“韓玉華女士作為總政文工團的一名文藝工作者,具備一定的社會影響力。雖然被告對受害人的名譽侵犯沒有直接波及到原告,但已經對原告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
“其次,原告截至目前為止,距離預產期僅有十天時間。由被告造成的社會輿論,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對於胎兒的正常發育和分娩,已經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害。”
“據此,我方要求被告分別承擔十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害費用。”
當金玉祥非常平靜地說完這些事情的時候,被告席上的法務們,忽然感受到了莫名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