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知道他們雙方說了些什麼;反正我的嫌疑應該算是洗清了,因為我這麼小的個子不可能把一個19歲的女孩兒弄到幕布架子上去;但並不能排除我買兇殺人的可能。
最後我被放了出來;但卻限制出境,理由是殺人的兇器終歸是屬於我的;我很好奇是什麼,律師跟我說是我的美工刀。
我這才想起來我遺失了好幾天的東西。
我們跳芭蕾舞的演員自己隨手都會帶一把用慣了的刀,專門用來矯正舞鞋的。
我的這把美工刀幾天前不見了,我也沒當回事,就又去弄了一把,誰知道這把刀竟會被用來殺人,所以警察懷疑我也不是全沒有道理的。
為此劇團的教練很苦惱,沒有女主角就意味著他要撤銷演出。
退票事小,名聲事大,舞團如果撤銷演出在名聲上所受到的損失會遠遠大於金錢上的。
而教練又是個特別挑剔的人,倘若人選不理想,他情願放棄演出,因此最終還是由我這個‘嫌疑犯’頂著壓力上了。
一開始,一切都很順利,至少貌似看起來很順利,公演那天台下坐了烏壓壓的人,我多想在天那一邊的父母和方妍也能在這裡,可我知道眼前的這一切都必須我自己一個人來面對。
《吉賽爾》剛開始跳的幾十分鐘裡都十分的正常,但越到後來,我越覺得肢體的不適。
這種不適是從腳尖傳來的,起初只是隱隱的痛感,後來就像是有一顆釘子貫穿了我的腳趾骨,然後一路往裡鑽,俗話說十指連心,腳趾頭其實也一樣啊,尤其是我在做foutte這個動作的時候不能停,只能咬著牙,任由腳尖的疼痛往心裡去,也要把舞跳好,跳完。
沒有人注意到我的怪異,直到舞劇結束,幕布落下的時候,我才一下子脫力,摔倒在地上,渾身不停的冒著冷汗,再也爬不起來。
最後我是被舞團的教練和其他同僚們抱著離開了舞臺。
當時的我已經疼的有些麻木了,只見到自己的一隻腳上的舞鞋本來是粉紅色的,後來卻因為鮮血的浸染而變得通紅,顯得十分詭異。
我被送到醫院的時候,醫生就說情況不容樂觀。
警察很快也趕到,發現了我的舞鞋裡被人撞了一種自制的鋼釘,舞者跳的時候不會發覺,刀片被切割成小小的一塊一塊,跳躍的時候只會感覺毛毛的刺痛,而後當舞者用力,也就是出現foutte的時候,帶著刀片的鋼釘便會因為受力過猛而刺彈出來,一記扎進肉骨裡。
當時我死命的咬著牙堅持這個動作的結果就是導致我的腳部嚴重受傷,甚至傷及韌帶,醫生告訴我要有心理準備,我可能以後都不能再跳舞了。
得知這個訊息的第一時刻,我足足愣了有三十分鐘,什麼人說什麼話我都聽不進去,而後我大哭了一場,甚至都分不清晝與夜,只好像天都塌了。但當第二天的陽光灑進病房裡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卻有一種一身渾身輕鬆的感覺,好像身上的包袱一下子沒有了。我心想,誰知道呢?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古人說的不是沒有道理。很多事情既然發生了,我自怨自艾也沒有用。
我想象著方妍如果在這裡她會怎麼樣?
她不會哭的。我知道。
於是我開始配合醫生積極的做復健,期間所有的事情我都沒有告訴我的父母,我也沒有給方妍寫信,舞團把她寫的信全都轉交給我,我看完就放在鞋盒子裡,我要帶回去給她。
大約半年後,我的傷勢好轉,可以下地走路,誠如醫生所說的那樣,我再也不能跳舞了,舞團對此表示了‘誠摯的歉意和慰問’,並且給了我一筆錢作為賠償。
警察在沒多久之後也抓到了那個行兇者,據說就是舞團裡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舞者,因為得不到重用而心生嫉妒,她的動機幾乎不說大家也知道。
而這些我已經不再關心了,我買好了機票,帶上了我來時的行李,把希望留在了美國,從新又回到我的故土,我的家鄉,海城。
*
我回家的事我沒有告訴方妍,也沒有告訴家裡。因此當我媽開啟門的那一霎那,我看到她的臉上寫滿了驚訝,我爸也還是抱著他那臺破無線電,儘管當時電視機已經普及了,他也還是喜歡老舊的東西,說是成了習慣,改不了了。
至此,我開始一點一滴的把我的事情告訴媽媽,母上非常憤怒,說一定去討個說法,我說不必了,賠償的錢我都拿了,就這樣吧。
我媽不肯罷休,嚷嚷道:“怎麼能拿錢就算了事了呢?這是一輩子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