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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支援。

ps:作者君是手殘黨,碼一章3000字都需要好幾個小時的認真努力,請大家理解作者君的不容易,多多支援一下。

ps1:晚上還有第三更!(未完待續。)

第一百一十二章 招黑

京城衛視,節目部。

剛剛列印出來的合同紙還有溫熱,陸晨用水筆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這是這一份版權轉讓合同。

他將《邊走邊唱》這首歌的部分版權和使用權,轉讓給了京城衛視。

今天是星期一,早上的時候陸晨聯絡到了《唱響中華》節目組音樂總監古銳,然後下午就帶著姐姐陸熙趕到了電視臺裡,將合同正式敲定下來。

作為陸晨的經紀人,陸熙進入自己角色的速度很快,談判的過程基本上全部由她來掌握,陸晨只要坐在一旁微笑。

保持微笑就足夠了。

在娛樂圈裡,明星偶像的形象很重要,又涉及到許許多多的合同,如果全都都由自己談判,不累死也會被別人坑死,所以一位經紀人是不可或缺的標配。

經紀人的可靠和專業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位明星的未來。

在娛樂圈裡,不乏用選錯經紀人,結果導致前途毀滅的例子存在。

陸晨請自己的姐姐來當經紀人,首先是親人無疑是最可靠的,哪怕陸熙和他的關係不如同陸雪那般親密,面對外人必然是堅定地站在他這一邊。

其次陸熙擁有經紀人資格證書,而且她的頭腦足夠聰明。

當經紀人首先要當惡人,懦弱的人幹不了這份工作的,陸熙雖然不是真正的惡人,但是她的堅強和精明,保證了陸晨能夠得到合理的回報。

哪怕她是第一次當娛樂經紀人,表現得依舊很出色。

昨天一整天的時間,陸熙都在研究娛樂經紀人和京城衛視相關的資料。

來談判之前,她甚至連合同都提前擬定好了。

《邊走邊唱》轉讓給京城衛視的時限是10年。後者可以將這首歌用在《唱響中華》的節目製作和宣傳推廣上,轉讓的費用是象徵性的1元錢。

而作為相應的回報,《邊走邊唱》將由陸晨自己來演唱,京城衛視不能授權他人進行翻唱,另外京城衛視的“十一”國慶晚會,也將邀請他登臺唱這首歌!

自從電視臺成立以來。每年的十一國慶當夜,京城衛視都要舉辦慶祝晚會,雖然比不上央視的國慶晚會那麼隆重,但是在國內的收視率並不低。

因此想要在這臺晚會上亮相,實力和人脈都不能少。

也就是說陸晨在保留自己大部分權益的同時,獲得了一次很好的露臉機會。

爭取到這份合同並不容易,要知道京城衛視相對於陸晨來說,那是絕對巨無霸級別的存在,雙方不可能存在對等的關係。

一首歌對京城衛視而言是可有可無的。而京城衛視卻是目前陸晨出道的最重要平臺,就算前者要求陸晨無條件轉讓版權,他其實也沒有太多的選擇。

但陸熙用她的誠懇和堅持,說服了以古銳為主的節目組的代表。

當然這份合同也沒有超出京城衛視方面的底線,屬於雙方滿意的雙贏合同。

“合作愉快!”

簽完合同之後,陸晨和古銳用力握了握手:“謝謝古總監。”

古銳握著他的手,笑道:“將來的世界都是你們這樣的年輕人的,陸晨。你有一個很出色的經紀人,我很期待我們以後更多的合作。”

古銳對陸熙頗為欣賞。知道她是陸晨的姐姐之後更是驚訝。

這對姐弟可不是很相像啊。

古銳的這幾句話裡面其實包含著弦外之音,不過現在的陸晨還聽不出來。

“謝謝!”

離開京城衛視,陸晨和陸熙回到了租住的單身公寓。

晚上的飯菜是姐姐做的,材料都是在附近的超市裡購買來的,很新鮮乾淨。

在廚藝方面,陸熙得到了陸晨老媽方芸的真傳。幾道家常的小菜烹煮得是色香味俱全,讓陸晨吃得讚不絕口。

很有回到自己家裡面的感覺。

吃到一半的時候,他忽然說道:“姐,等我將家裡的債還清了,我就在京城買套大房子。讓媽提前退休過來這邊住,陸雪也來京城裡唸書好了。”

“這樣我們一家人就能夠重新團聚了!”

當初在肯德基打工的時候,陸晨在忙累過後躺床上休息的時候,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