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佳山和林子軒走在夜色裡,米佳山對京城很熟悉,他在京城電影學院進修過兩年。
說起來,他們算是兩代人,卻談的很投機。
“小林,我本來以為你至少要三十歲,也只有到了那個年紀才能對生活有點感悟。”米佳山感慨道,“不過和你談了之後才發現我有點落伍了,你的思想很成熟,沒有年輕人的焦躁氣。”
“米哥,您別捧我,我就是早熟,平時愛琢磨事,京城話叫蔫壞。”林子軒自黑道。
在家裡他不好稱呼米佳山,可也不想把米佳山當長輩,便有了這個稱呼。
“也是,要不也寫不出《頑主》那種不正經的小說來,我好久沒看過這樣嬉笑怒罵,無所顧忌的故事了。”米佳山笑道,“前些年流行傷痕文學,恐怕以後就流行這種痞子文學了。”
“痞子文學?”林子軒疑惑道。
“你還不知道吧,《京城文學》雜誌社的編輯給的說法,我去過雜誌社。”米佳山解釋道。
“倒也形象,不少讀者來信都說我寫混混和痞子,是給社會抹黑呢。”林子軒自嘲道。
“我看重這個故事是因為其中的喜劇元素,但這個故事不僅有喜劇元素。”米佳山認真道,“在這個看似荒誕的故事裡,有著這個時代平常百姓的生活。”
“您言重了,我寫的時候沒想那麼多。”林子軒謙虛道。
他不能說我寫的小說多麼有意義,多麼深刻,反映了時代的風貌等等,那不合適。
“這很正常,每個人看小說的感受都不同。”米佳山點頭道,“我想在電影裡展現出……”
一旦說起電影,米佳山就有一種激情,在林子軒看來,這是工作狂的典型症狀。
米佳山來到京城,就是為了和林子軒面對面的聊一聊自己的想法,要把這些想法融入到劇本之中,這些抽象的念頭光靠打電話和寫信很難表達清楚。
他需要林子軒理解他要表達的意思,還不能和小說劇情衝突。
他希望林子軒能夠儘快拿出劇本來,然後兩人再討論修改。
“你要不要在拍攝期間跟組?”米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