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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部分

張凱莉和李雪建都是著名演員了,片酬絕對不低。

也就是說,票房要達到七千五百萬才能收回成本。

這麼算下來,真沒什麼賺頭。

當然,好夢公司會因此提高知名度,影片會拿獎等等,那是額外的收穫。

這件事其實是一個提醒,那就是無形資產的價值。

國內的企業往往不重視這一點,沒想過經營自己的品牌,多是在替國外的公司做代工。

一個品牌,一個商標,只要經營的好,就會具有極大的價值。

林子軒想過繞開華國電視臺,比如給電影起名叫《劉慧芳》,在宣傳的時候所有人都不提電視劇,只說電影。

但那麼做顯得特別彆扭,就像是在掩耳盜鈴一樣。

老百姓知道,記者知道,就劇組的人裝作不知道,記者問問題,大家就打岔,顧左右而言他,那樣宣傳不出什麼效果來。

《渴望》講究的是懷舊,是情懷,如此才能打動觀眾。

聽著張凱莉和李雪建說起當年拍攝《渴望》的故事,觀眾自然而然的就陷入回憶之中,願意掏錢到影院看電影。

這才叫做宣傳。

林子軒和韓三評商量之後,決定接受華國電視臺的報價,不過他提出了兩個方案。

一個是好夢公司直接用八百萬換取授權,一個是電視臺用這個授權作價八百萬,算作是電影投資,等到電影上映後,電視臺獲得票房分賬。

第二個方案相當於電視臺承擔了一部分風險。

不過林子軒給出了具有說服力的理由,《生死抉擇》的票房破億,這是好夢公司和京城電影製片廠合作的結果。

如今韓三評成為華影集團的副董事長,擁有更大的權利。

兩者的再次合作,這部《渴望》續集的電影票房將會再創輝煌。

加上華國電視臺的宣傳渠道,想想看,大家一起合作,肯定比《生死抉擇》更火爆。

林子軒既不想拿錢出來,又想讓華國電視臺做免費宣傳,這是最好的辦法。

如果票房真的好於預期,華國電視臺同樣能賺到錢。

有錢大家賺,合作共贏,要是電影票房一敗塗地,也能拉上華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