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眼,對面是一臺開足馬力的小風扇,昨晚在歌廳唱瘋了,喝了不少酒,現在頭還有點疼。
他來京城好幾年了,在不少歌廳酒吧裡都唱過。
當初的日子比較辛苦,如今在歌廳有了點名氣,日子好過不少。
就像昨晚唱上一場,碰到老闆高興,能賺兩千多塊,但錢來的快,去的也快,一直沒什麼積蓄,日子能過下去,可他不想就這麼耗著。
生活沒有目標,心裡彷徨空落,以前的理想早已遠去。
他試圖轉行,朝著演藝圈發展,在劇組跑跑龍套,只是他其貌不揚,註定無法成為主角。
從床上起來,到院子裡洗了把臉,青年看著快要落山的夕陽,知道自己的工作時間到了。
晚上在歌廳唱歌,白天睡覺,這就是他的日常生活。
青年回到屋內,對著鏡子整理了頭髮,拿起廉價的摩絲朝著頭上噴了噴,給自己做了一個造型,他本質上還是一個愛美的男人。
鎖上門,出了院子,走上一段路就能坐上公交車。
公交車在京城裡行駛,他看著偌大的京城,覺得既熟悉又陌生。
京城的風景他看過無數次,卻從來不曾瞭解過這座城市,對於他們這些北漂來說,這座城市顯得如此的吝嗇。
下了公交車,沒多遠就是一家規模不小的歌廳。
他熟門熟路的走了進去,和迎面的女服務員開了句玩笑,他的狀態來了,今晚不醉不歸。
在後臺,幾個同樣在歌廳駐唱的歌手圍在一起,看著一張花花綠綠的紙。
“嗨,哥幾個,看什麼呢?要發財啦?有好事可別忘了兄弟啊。”青年熟絡的打著招唿。
“黃勃,今兒來的挺早啊。”有人回應道,“歌手大賽,有沒有興趣?”(未完待續。。)
第五百二十七章 在路上
聽到是歌唱比賽,黃勃沒有了興致。
他早年為了出道,參加過不少歌唱比賽,知道那些比賽是什麼樣子,無論你唱的多好,音樂公司總是會選擇那些相貌出眾的參賽者。
就算拿到了名次,進入了音樂公司,也得不到太好的資源,只是消磨時光而已。
說到底,這是一個看臉的世界。
七四年出生的黃勃如今已經二十五歲,他這二十五年的經可謂豐富多彩。
從八十年代流行歌曲傳入大陸,還被稱為靡靡之音的時候,他就迷戀上了流行歌曲。
初中剛畢業,十六歲的黃勃到琴島本地的酒吧駐唱,成為了駐唱歌手。
為此還和家裡鬧了不小的矛盾,他的家庭條件不錯,父母都是知識分子,思想還算開明,看到實在是管不住兒子,就默許了他去唱歌。
黃勃白天上學,晚上到酒吧唱歌,主要是模仿那些港臺歌曲。
像是小虎隊和草蜢,節奏明快,適合酒吧的氛圍和年輕聽眾的需求。
他隔一天唱一回,一回能拿到十五塊錢,在普通工人每月工資只有一百塊左右的年代,這比辛辛苦苦上班掙得多。
每次上完體育課,黃勃請班裡的同學吃一毛錢一根的冰棒,享受著同學羨慕的眼光。
九十年代初期,內地流行音樂最為興盛的地方在南方的花城。
喜歡流行音樂的歌手幾乎都南下花城,尋找唱歌或者成名的機會,黃勃也在其中。
在花城,他混進了一家音樂公司,和他同期來花城的一批人,像是毛擰和張瑩瑩等人,後來大紅大紫,他還是一事無成。
由於個子不高,長得不帥,公司不願意在他身上花費資源。
那是一個偶像歌手容易走紅的年代,俊男美女才能吃得開,黃勃和他們不是一個圈子。
客觀的說,黃勃長的不算差,看時間長了也挺順眼,但和毛擰那樣的一對比就很明顯了。
在花城待了兩三年,看著別人紅遍全國,還上了春節晚會,自己卻依然在歌廳跑場唱歌,黃勃心裡難免不得勁,有點小鬱悶。
隨著校園民謠的風行,京城成了流行音樂歌手的聚集地。
黃勃想換個環境,在九四年底來到了京城,繼續在歌廳駐唱。
剛到京城那會他過的很幸苦,住在京郊的民房,每天蹬兩個鐘頭的腳踏車去酒吧唱歌,晚上十一二點還要蹬著腳踏車往回趕。
京城的冬天特別冷,屋子裡沒有空調,也沒有暖氣,只有一個煤球爐子。
有時候,他回去發現爐子滅了,只能在被窩裡凍得瑟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