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吧!但這個婚約只是權宜之計,她可從來沒想過要留在這裡,更沒興趣和其它三個女人戰鬥,而且,看在老天份上,他們幾乎可以算是陌生人耶!
他們流行陌生人跟陌生人結婚,她可不流行!
“對了,我的袋子呢?”歐陽萱莎不落痕跡的把話題轉開。
“在那裡。”朱瑪用下巴指指枕頭旁邊。“那個袋子和你原來穿的衣服都有點奇怪,你是哪個部落的人呢?”
“……回回族。”
“回回族?奇怪,好象、沒聽過……”
會聽過才怪!
兩天後,朱瑪終於允許歐陽萱莎起來走走,歐陽萱莎迫不及待地穿上朱瑪為她準備的黑袍、黑頭巾和黑麵紗跑出帳篷外,不久即發現他們是在沙漠邊緣的一座旱谷,由於連續下了好幾天雷陣雨,大地悄然轉化成一片翠綠的草原,燦爛的花朵紛紛綻放,沙漠松雞和針尾鴨在低矮的灌木間吱吱唧唧。
“現在應該是春天吧?”她喃喃自問。
望眼看去大小不一的帳篷漫天遍野,穿著咖啡色、褐色長袍的男人們在照料一群群的駱駝、馬、牛、羊;女人們則忙著挖小型灌木的根部和採收嫩枝,衣著鮮豔的兒童們到處嬉戲玩耍。
歐陽萱莎睜著兩隻好奇的眼走在帳篷間,孩童們比她更好奇地圍在她身邊又跑又跳,這邊扯扯、那邊拉拉;而男人們都離她遠遠的,看也不看她一眼,好象她是蒙面黑衣死神;女人們則親切的頻頻向她打招呼。
“願阿拉保佑你。”
“願真主與你同在。”
除了那些已戴上面紗的未婚少女們——從十歲出頭到二十歲全都包括在內,她們露在面紗外的眼神充滿了強烈的嫉妒與怨懟,若非朱瑪事先請酋長下令禁止她們“騷擾”歐陽萱莎,她們早就一窩蜂撲上來把她撕成碎片,但現在,在酋長的嚴令之下,她們不能接近她,只好用眼神“殺”她。
“那個男人真是受歡迎啊!”她低低咕噥,懶得理會她們,繼續往前走。
但不到一會兒,天又落下雨來了,她環顧四周,不禁尷尬地猛搔腦袋,因為她已經不記得自己的帳篷在哪裡了。
不過在她尚未決定是要淋著雨繼續閒逛,或者大聲喊救命之前,人已經被那些熱情的婦女們綁架到她們的帳篷裡,七嘴八舌地搶著告訴她卡布斯的“偉大”事蹟,還有他將會是個多麼“偉大”的丈夫和“偉大”的父親,語氣在打從心坎兒底的喜愛裡還帶著一份崇敬。
她真想告訴她們,那個“偉大”的男人曾經很“偉大”的被人脫光光綁在偉大的沙漠中等待偉大的死神光臨,不知道她們會作何反應?
“你們在做什麼?”她們雖然很專心講話,手裡還是忙個不停。
婦女們驚訝地相顧一眼,再看回她。“編織駱駝毛做外套啊!你不會嗎?”
“不會,”歐陽萱莎老實地點點頭。“可以教我嗎?”
“當然可以,來……”
爾後十來天裡,她不只學會編織駱駝毛,又學會如何拆搭帳篷,擠羊奶,收集駱駝糞做燃料,還逛遍了整座阿拉威部落的營地,和所有已婚女人聊過天,跟所有小孩子玩過遊戲,卸下肩上陳年的文明負擔與現實的束縛,覺得自己從未如此自由自在過,心情也從未如此活躍過。
另一方面,或許是媽媽流在她身上的血使她能夠這麼快就適應這種沙漠地區的酷熱高溫,以及相當原始的荒野環境,除了某些地方——譬如上廁所——讓她覺得很不方便之外,她竟然覺得自己還滿喜歡這種簡單粗糙的生活,也或許,她天生就適合這種生活也說不定。
總之,她過得很自由、很快活,還想說只要在期限內找到導引裝置即可,能留在這兒多享受一點這種生活也不錯。
雖然卡布斯一直沒來找她?不過這是阿拉伯人的習俗,只要還沒有結婚,男人與女人連說話都不合適,他當然不能來找她,不過,這也使她有點懷疑卡布斯究竟打算如何帶她去找那兩個箱子?
這個答案在他終於來找她的那一刻揭曉了。
“阿伊莎,你出來一下好嗎?我有話和你說。”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聲音,歐陽萱莎立刻聽出是誰在叫她,急忙戴上面紗跑出帳篷,果然是卡布斯,半個多月不見,他削瘦了,但依然是那麼英俊挺拔,依然散發著無人可及的男性魅力,潔白的棉布頭巾和寬鬆的雪白長袍穿在他身上顯得格外高雅,難怪少女們見了他要瘋狂,要為了他拚個你死我活。
“嗨,卡布斯,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