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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和楊脂玉看見,只得偷偷摸摸地在附近胡亂尋找。

結果當然是沒找到,我甚至懷疑自己精神上出了問題,剛才的一切都是我幻想出來的。可是,胸前的紅寶石說明我的經歷是真實的,而雖然我戴著價值三百萬的東西在街上跑來跑去,卻沒招來一個賊,倒是有好多人鄙視的看我:掛個紅玻璃球當飾物的,還真是有夠雷人。

眼看時間不早,我只得先回家,把三百萬取下來放在包裡,花一塊錢坐公共汽車。到家的時候,比平時稍晚了些,為避免我媽嘮叨,我一路小跑著往回趕。

我所住的這一區還沒有被黑心地產商開,所以全是平房。我家是一個獨居小院,兩間自帶衛生間的正房,我和我媽一人一間,東西各一間小廂房,當做廚房和雜物間,另有一個七八十平的小院落,院子當中種著一棵高大的法國梧桐。總體來說,算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而且我媽愛乾淨,收拾得特別利索舒適。

只是通往我家的那條巷子特別長,路燈也不太明亮,好在這條路我從小走到大,所以就算天晚了,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安全。但今天感覺不太一樣,我才走到一半,就見到一個黑衣男背對著我站在那兒,就像面壁似的,當聽到我的腳步聲時,立即跳轉過身,斜刺裡衝了過來,動作僵硬,神態猙獰,對我大叫著:“把寶貝給我!”

一瞬間,我本能地以為他指的是那顆紅寶石,心想來了來了,果然我要為我的虛榮心付出代價。一邊想,一邊下意識地把包包抓緊,並不住地後退。這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意丟掉?萬一哪天那帥哥找我來要,我拿什麼還給我人家,就是把我賣了,我也還不起呀。

三百萬,對於富翁來說也許九牛一毛,但對於我們這種普通小百姓來說,全家拼命賺一輩子且不吃不喝,也存不到這個數目。所以,今天要我的命容易,要拿走紅寶石,除非那帥哥親自來取。

“把寶貝給我!”他進一步。

“不給!”我退一步,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頭。我幹嗎說不給,說我根本沒有不就得了?真是笨死!

他再不說話,突然竄過來,度快得驚人,一下就掐住了我的脖子,手勁兒奇大,直接把我舉起。

我從小就好奇一件事……那些上吊自殺的人,如果突然不想死了或者特別痛苦,為什麼不把自己解下來,反正雙手空著不是嗎?可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咽喉被勒住,手是根本抬不起來的,只能雙腳亂蹬。

於是我拼命蹬,可是於事無補,我胸腔內的空氣越來越少,情不自禁地吐出舌頭、雙眼翻白,包包也掉在了地上。

完了。當時我想。別人壞透了還能過好日子,我不過是動了丁點兒歪念,想借著那個神秘帥哥給自己出口惡氣,哪想到卻要付出生命的代價。這太不公平了!

果然好運氣是不會光顧我的吧?果然便宜就是當吧?果然飛來橫福其實就是飛來橫禍吧?果然我媽說得對,男人給女人東西都是有目的的,倘若你收了還不起的貴重物品,就會倒大黴的!

可我死不甘心啊,因為我不明白,那男人到底是從哪兒冒出來的,為什麼找上我?!

嘭的一聲,就像金屬敲木頭。我感覺脖子上一鬆,眼前白光消失,大量新鮮空氣湧進我的肺部,我劇烈咳嗽著摔到地上,心裡知道我得救了。再看周圍,襲擊者變成了一堆碎木和樹皮,震驚中想起剛才“他”給我的感覺。天哪,搶劫我的不是人類!

驚恐中抬頭,看到見義勇為者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面目極俊美,披肩的半長染成黃色,凌亂而有型,前額的頭蓋住了眉毛,襯得一雙大而明亮的眼睛熠熠生輝。不過他一臉跩了巴幾的酷樣,看起來叛逆而不馴。重要的是,他居然穿古裝,短打扮,腰上圍了塊虎皮,此時正倚在一根棍子上歪站著,顯得很不耐煩。

我瞪著他,他瞪著我,我們對視。然後,他突然伸手抓向我的包包。

………【第五章一連串奇異事件(中)】………

下意識的,我跟他搶,不過慢了半拍,抓在他手上。他觸電一般,詫異地抬眼看我,帶著一臉不可置信的神色問,“你看得到我?”

這不廢話嗎?為什麼我看不到個大活人?如果說他是幽靈,那為什麼他的手是熱的,而且還有影子?

他瞄了一眼身後,恍然大悟地道,“原來你是從影子上判斷的。那麼,凡人,剛才那妖怪找你要什麼寶貝,拿來給我看。”語氣囂張地要命。

我有一瞬間的猶豫,物歸原主是我具備的人品美德,但想起那項鍊是燙手的山芋,又覺得還是被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