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道觀內的人不認識金凌與人身的古云,可兩人還是進不去。原因無他,古云那頭銀亮的雪白髮絲,實在很難不讓人注意,而換穿乙空道袍的金凌,看起來太像觀裡的小道僮,行動也不自由。
好在聰明的狐狸不是浪得虛名,嘶的將玄色道袍兩袖撕開,道袍瞬間變成長褂。兩袖並沒丟棄,金凌手巧的以袖布包裹古云的髮絲。
“再來呢?”金凌疑問。撇撇道觀,目前能曉得的只有古云打算潛入道觀中。
“哈哈,再來就……大吃他一頓!”立誓般直指道觀,古云藏不住心裡的期待。
假扮成一般的進香客,兩人若無其事的走進道觀。金凌還是搞不懂古云要幹啥,只能被牽著走。
隨著進香客欲繞進神桌邊川堂的腳步,古云扯著金凌一溜煙躲入供桌下。本就矮人半個身子,加上動作迅速,這異常的舉動,並未被發現。
今日似乎是祭神的大日,滿桌的祭品,豬、羊、雞、魚、素果……說的出口的幾乎都有,塞到有些菜還交迭在一塊。
桌下的古云手一探,摸來一盤五花豬肉,也不怕惹來天譴,張口就咬。“要吃自己拿。”指指頭上的供桌,古云滿嘴油膩。
既然來了,金凌也仿照古云,手一探,運氣不好,是糕餅,再摸去,這次是雞腿。張開嘴也開始啃,這是金凌與乙空的不同處,乙空堅持要做好孩子,而金凌卻會陪著古云幹些無傷大雅的惡作劇。
兩人吃的浪費,只挑好吃的部位咬,其餘的亂丟一地,又是雞骨又是果皮。由於是古云,絲毫不懂什麼叫“一粥一飯,當思得來不易”,只懂得給笨驢子吃好料的,不如全下了自己的肚。
半時辰過後,摸摸圓滾滾的肚皮,古云笑的滿足。丟給金凌一個眼神,再不走,等會兒被發現就糟了。金凌收到訊息,早也吃不下了,肚子撐的難受。兩人順手拿了幾塊糕點往懷中塞,大搖大擺的離開道觀。徒留桌下狼籍,大概要等晚上道僮打掃時,才會發現吧。
兩人沒直接回蓮谷,方才才發現,乙空和金凌能換穿的全是道袍,得想法子弄幾件正常衣服才行。方便以後幹壞事,古云想的久遠。
“走吧,我們去買衣服。”白羽也得添新衣了,古云領在前頭往山下去。
“買?”那來的銀子?說是偷還比較可信。金凌不置可否,斜瞄矮自己一些的古云。
“對呀,買衣服,走走走。”狐狸買衣服很奇怪嗎?怎那副表情?古云沒看出金凌的心思,只是思索要買怎樣的款式才好。“好飽……嗝!”沒預期的一個飽嗝,古云拍拍自己的肥肚。
下山之後,金凌總算明白了,和自己猜想的相去不遠,古云所謂的買衣服,正是偷別人的錢買衣服。手法利落的像是常幹這檔子事,令金凌有些傻愣住。
“跟你說,那老傢伙呀,上個月才納妾,那姑娘比你沒大多少。”老傢伙指的正是被古云偷錢的苦主,少說也六十有幾了。“這錢袋果然沉,不錯不錯。”稱著錢袋的重量,古云頗滿意這成果。
“你怎知道?”古云住山上,怎會知道山下的事,金凌半信半疑。
“嘿嘿,生活無聊嘛,聽聽又不礙事。”雖不說長道短,卻愛聽飯餘閒談。古云不避諱的回答,完全不在意別人發現自己的三姑六婆個性。“我知道的事情可多了,你以後就會知道了,越是懂我,就會越崇拜我。”迴歸正題,古云續道:“那姑娘,是個煙花女子,人家說她好命,有人贖身,可我說呀,那姑娘歹命。”搖著頭髮表高論。
“怎說?”煙花女子有人贖身是好事,怎又成了歹命?當小妾不好嗎?難道是想當大太太?金凌對這話題不感興趣。
“唉,她可不是貪戀富貴才落入紅塵,她呀,嫁給前夫沒半個月,前夫就死了,夫家人認為是她帶來的不幸,一氣之下,就把她給賣了。”古云一下子變身成說書先生,雙臂環抱著胸,像在說著隔壁鄰居的家常閒事。
聽到這,金凌不禁佩服古云,連人家的身世背景也一清二楚。“喔。”淡淡的回一句,不認為自己比那姑娘好命。
“如果那姑娘真的好命,至少是嫁給好人家當妾,而不是那個老傢伙。”只是說歸說,好人家就算納妾,也不會選煙花女子。古云也是知道這點的,努努嘴,不再往下談。
“伺候一個男的,總比伺候一堆好。”金凌表達意見,這是實話,伺候一個總比伺候一堆輕鬆,況且在煙花樓中,既不能藏私錢,也不能擁有自由,老了怎辦?當老鴇嗎?當人家的小姨太,只有理財有道,後半輩子也不會難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