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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哪來那麼多要求,我呸。

跑啊跑!

毛毛該不是用他自己的槍殺自己吧,他說過,敢用槍對準自己腦袋並且把它開啟花的人是最勇敢的。他如果現在還這麼說,我就正式跟他翻臉了,我早就不是把叛逆當做人生理想的小女孩了。

跑啊跑!

醫療費一定很貴,而且病歷上那名字也絕不會是他的真名,他要是敢用真名,我敢賭十兩黃金,我說他做人嘛,流氓就夠了,還是無名的流氓,草!

跑啊跑!

可別讓我見到李煙紅,她那張與生活極為離譜的臉,看了讓人倒胃口,她如果還坐在毛毛的床頭,那——出什麼事也別找我,我不在,我,我,我盲流去了,我討厭見到她。

我一頭撞進了醫院,什麼什麼樓什麼什麼房的什麼什麼床,根本是空蕩蕩的。護士長說,那個人死了。她的手指在我眼前畫了一大圈,白生生的手指,看得我眼發直,我看到一個白生生的房,她說那叫太平間,我稀裡糊塗地紮了進去,稀里嘩啦地哭了一臉盆,開啟一看是個老頭,假牙被摘了,癟著嘴。

草!我又一次被他們哥四個給耍了——這是最後一次。

雖然沒有見到毛毛的屍體,但我知道他們四個肯定出事了,我到處去搜早些時候的報紙,打聽有關於他們的傳奇,像類似“富商被綁,老婆失蹤”;“銀行特大劫案”;“今早發生一起黑幫群毆事件,一人當場斃命,多人重傷”;“特大走私集團被成功告破”;“鉅額黃金失竊,警方重拳出擊”……

我的四人幫——我哥、毛毛、肚皮、西瓜頭——從此人間蒸發了。我曾揹著相機到處尋找他們,一找就是好幾年。後來呢?

後來,不找了,我準備嫁人了,嫁人做個正經女人,然後再走離婚路線,過得好好的就離。朋友說:離婚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嘛。對自己不瞭解的人才結婚。像那種看上去柔順,實則對自己的人生毫不妥協的人——像我,最不適合婚姻。我今年三十有二,我還是不斷地念想,滿懷著少女一般華美的希望,搞點人生的小破壞。我哥說過我:骨子裡就是悶騷的,換了在古代不是孫二孃就是潘金蓮。

我的黃金,我的時代(2)

可我始終是社會主義大秩序下的小時代女子,我只能在忙於生計的間隙去重溫舊夢:一群熱血沸騰的少年,如何在現實社會被處理成了一堆“垃圾”。

我的故事就從這裡開始——

我和我爸原來在北方生活,後來我爸離異了,我爸帶我回到他的家鄉,一個南方小縣城,我們住在我爸家的祖屋,那是好大的一所房子,前院後院種滿了樹和花。在我十四歲那年,我爸結婚了,女的叫王萍,她有個兒子,說實話,他那時是我見過的最帥的帥哥,我那時喜歡披肩長髮,也是蠻自戀的,我用了很長時間盯著這個帥哥看——估計自己的臉紅得像猴屁股,內心有種像林妹妹見寶哥哥的精神愉悅。

他本來叫王軍,後來改名叫陳軍。我該叫他“哥”,我沒叫。

他們一來,這院子就改成了前院養雞後院養鴨,院子裡的空氣從此不再清新。那時候,人人都有公職,大些的孩子可以頂編,按上一代的秩序事事井然地生活,做一群捆綁在舊年曆的小靈魂。我常常心不在焉地看書,我那時還不知道書對我的前途有什麼直接關係,等我知道的時候,該發生的已經全發生了。家裡最熱鬧的日子,是爸媽都領了工資條,這天,會加菜,晚上,我媽把兩個工資條上的數字記錄在小本子上,那小本子上寫著:為人民服務。本子上幾個人擺的造型一看就很累,不過很不幸,這已成為那個時代的人物特性。

別以為我哥在認真看書,他那時什麼壞事都幹過。我媽還常跟他說:少管閒事。她錯了,他就是閒事。他乾的那些壞事,讓學校很多人嫉妒。他的隱匿性比誰都強,我爸跟校長是老朋友,問到他的學習,校長只是說:有點好高騖遠。

他十五歲已經開始獵殺野鴨了,我爸總以為他用來打獵的鐵子彈是被雞吃了,結果雞被開膛破肚後,空的,我爸以為是個謎,其實,全是他偷的。有段時間,半夜常常聽到大地的一聲悶響滾過長空,誰都以為是打防空洞,只有我知道,是他和他的兄弟偷了防空洞的雷管,在炸魚。

他夏天玩火冬天游泳,後院翻過山,有個湖泊群,那是他的地盤,每個小湖他都遊過,火熱的夏天,只要有空他往那兒一坐,很多小孩子都不敢下水,除非給他錢,一分至五分不等,不然,隨身的東西就會不翼而飛。他出名,是因為他信義,收了錢的孩子,他管保他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