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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告,沒有人可以接二連三的對他動手,就算是他有興趣的物件也不行。

“放手。”她眯眼警告。她不是隻有賞人鍋貼一招可以用而已。

“留下來吧!現在你沒有第二條路走,你想 想跟著我,你的一切花費都由我出,或許沒幾天,我沒了興趣,你就可以走人了。”他誘之以利。

“你當我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玩物啊!”她發現自己又開始手癢了。

“對!就是這種態度,所有讓我一直對你保持高度的興趣,希望你繼續維持。”他聳聳肩一副沒差的樣子。

“我……”無力感上身,她真的想昏死過去好了,第一次遇見2這麼死皮賴臉的人。

“考慮一下,反正你現在人都在這裡,哪裡也不能去。”他是打定主意,一定要將人留下,這個不行,再換別的。

好!要是他這麼犯賤的話,她何必對他客氣?一天照三餐給他好好的用力照顧,就不相信他真會這麼有耐性,遲早他會受不了讓她走的。

“好,我答應留下來。”

“真的?”他眼眉都亮了起來。

“不過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你說。”

“我要籤契約,而且這契約要由我來擬定,你只能接受不能有任何意義,要是你不答應,那就當我沒說過,你把護照還我,我要走人。”她笑得得意。

“好,我答應。”反正到時再看她出什麼條款來約束他,想必一定很有趣。

“OK,現在我肚子餓了,你可以帶我去吃東西,契約我會在今天訂好,明天我們在簽約。”他的乾脆讓張蕙琦有些驚訝,但話都已出口,要收回也來不及了。她一定要讓他吃頓苦頭,讓他知道留下她是多麼不智的決定。

第四章

立約書

澤川清彥(以下簡稱甲方)、張蕙琦(以下簡稱乙方),因約定來往而訂下以下幾條契約:

一、甲方須讓乙方有完全的自由,不能阻擾其行動。

二、甲方絕對不能在任何情況下,對乙方做出不軌的舉動,更不可以使計逼之就範。

三、兩人往來期間,甲方必須維持單純之身,不可以跟其他異性有任何親密舉動。

四、一旦乙方認定已無必要再來往,甲方就必須無條件讓乙方離開,不可有任何反悔之舉動。

以上幾項條款,都必須經由律師及兩人以外之第三者作證,若甲方違反任何一項條款,必須捐出個人財產之一半給國籍認可之慈善機構。

張蕙琦小心地觀察澤川清彥望著桌上契約的神情,可惜看了半天,他除了面無表情還是面無表情。

這可是她花了一晚上的時間,絞盡腦汁想出來的不平等條件,每一項都會令人吐血的那種,就不相信這樣他還會想留她下來。

澤川清彥沉思不語,他老早就有心裡準備蕙琦會刁難他,但當真看到條文內容,他實在很想全部推翻,可說出去的話在收回,未免失了面子。

坐在澤川清彥身旁的閻凱,則是仔細旁觀著兩人的表情。

一早,他就被電召到日光的分公司,本以為是什麼十萬火急的大事,沒想到竟然是來當簽約證人,籤的還是這樣很難去論斷的契約書。

他不著痕跡的掃過對面的張蕙琦,老實說再度見到她,他一點也不驚訝,以清彥多金的背景、瀟灑的外型本來應是女人拼命想攀附的物件,可她卻讓情況完全對調,這次居然是清彥緊追不放,還得勞駕張蕙琦想出簽約這招來對付他。

而且最令人意外的是,若違反任何一條規定,竟然是要清彥捐錢給慈善機構,而不是自己納為私有,果然夠特別!

“怎麼樣?不答應你可以不要籤,護照還我,我立刻消失在你面前。”她有些心急地打破沉默。

“我籤。”

澤川清彥終於開口,眉頭連皺一下也沒有,乾脆得很,倒是站在一旁的閻凱開口了。

“咳!等等,可以讓我這個證人說幾句話嗎?”清彥果真是讓愛情衝昏頭了!這麼不公平的條約,他也答應,看著情況,他這個做朋友的也該幫他一把,就當是看在眼前這個女人夠特別的份上。

“你想說什麼?”她將視線移向閻凱。

哇咧──要不是這個戴眼鏡的臨時插話,她此刻想必還處在震驚狀態,久久無法回覆神志,沒想到這個瘋子還真的要簽約哩!

“張小姐,這是我個人一點小小的意見,聽了你可不要生氣,我覺得第一條甲方須讓乙方有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