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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既然動手了,就沒有輕輕放過的道理。

對付這些在社會上混的人,既然他們敢出手,就得承擔失手後的可能後果,這是街頭的規則。

於是吳小正手握短棍猛抽起來,直到這些人識趣地到底裝死。

這還是吳小正收手了的緣故。

他並沒有成為街頭霸王的想法,所以他沒有下狠手。

如果真下狠手,這些人斷幾根骨頭算是輕的,哪像現在這樣只受點皮肉之苦?

不過下狠手可能會有後續的麻煩,吳小正不喜歡麻煩。

接下來自然輪到正主祝翔了。

在形勢逆轉之後,祝翔就已經呆滯。

在此之前,他就知道吳小正練過,但他還是沒想到吳小正竟然這麼厲害。

早知道他這麼牛,那我就不惹他了!

此時的祝翔已經開始後悔。

但後悔晚矣。

吳小正可以放過那些幫兇,但絕對不會放過祝翔這個主謀。

於是他的棍子劈頭蓋臉地揮了過去。

祝翔慘了。

雖然吳小正也沒讓他傷筋動骨,但這頓皮肉之苦遠比那幾個幫兇要重得多。

不過讓吳小正對這傢伙高看了一眼的是,這傢伙竟然是個硬骨頭。

儘管祝翔已經卷縮在地上護著頭在捱揍,但他始終沒吭一聲,更沒有求饒。

那就繼續揍!

先爽了再說!

他繼續揮舞起了棍棒。

可惜的是,這種爽並沒有延續太長時間,他就聽到了警笛的鳴叫聲。

靠,誰他媽報警了?

這不是壞我好事嗎!

不得已,他只好停了下來。

這就是他不想下狠手的原因。

街頭鬥毆很容易招來警察,哪怕他是受害者,但還存在防衛過當一說,更存在著故意傷害罪一說,一不小心就容易把自己給搭進去。

按理說,街頭鬥毆的一聽到警笛聲,就得趕緊跑,因為那樣容易惹麻煩。

公安局不是那麼好進的!

不過吳小正現在卻沒有跑的打算,因為他自始至終都佔理,跑了反而會更加麻煩。

他不跑的話,其他人也沒法跑了。

吳小正還手握棍棒虎視眈眈地站在那裡呢。

警車很快就到了。

“公安同志,你們來得太及時了,我差點就被壞人傷害。”吳小正又是惡人先告狀。

李偉在一邊看呆了。

這傢伙也太無恥了一點好吧,明明是那些人被你揍得滿地打滾,你一點屁事都沒有好吧!

下了警車的兩位年輕幹警也有點懵。

地上明明躺了五個鼻青臉腫的,現在這個拎著棍子站得好好的,竟然說那些人是壞人?

這是什麼情況?

先把事情問清楚先。

帶隊民警先問了吳小正一句:“什麼情況?為啥打架?”

根據報案人所提供的資訊,是有多名社會人員在圍攻一中的一名學生。

而從現場的情況看,站得好好的這名少年應該就是那個被圍攻的學生,只是局勢好像被反轉了。

這應該是一次普通的打架鬥毆事件!

帶隊民警很快就有了如此的判斷,所以對於吳小正也沒過於太緊張。

吳小正先把棍子丟了,又指了一下還躺在地上的祝翔:“這人在學校欺負學生,被我見義勇為了,然後他不服,叫了街頭混混來報復我。”

吳小正的用詞非常嚴謹。

“哦。”

吳小正的回答與報案資訊比較接近,既證實了他一中學生的身份,還簡單說明了時間的原因。帶隊民警感覺吳小正應該不是危險人物,便半蹲了下去,開始檢視祝翔等人的傷勢。

這也是必要的流程。

如果傷勢嚴重的話,民警就得先叫救護車了。

“放心吧,他們都是皮肉傷,沒事。”吳小正補了一句。

他想盡快把此事了結。

帶隊民警沒有理會他,在確定祝翔等人確實只是皮肉傷後,對同伴說:“你去找一下報警人,瞭解一下事情的經過。”

然後吳小正看到另一個民警徑直往張穎的店裡走去。

靠,竟然是張穎報的警,這不是給我招麻煩嗎?

第298章 麻煩在繼續擴大

街頭打架是有規矩的,特別是打鬥雙方都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