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劉志軍呼他,說廣告公司已經約好,並問廣告什麼時候開始拍時,吳小正這才想起來,這事竟然還沒跟張穎說。
嗯,這不是什麼大事,張穎肯定會答應的!
吳小正一開始是這麼想的。
誰知道他跟張穎提起這事時,出么蛾子了。
“讓我幫你們拍廣告?行啊,沒問題啊。”
一開始張穎答應得很痛快。
可沒過幾秒鐘,張穎就反悔了:“不行,這事我不能就這麼答應你,這樣太便宜你了。”
這是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開始。
張穎之所以反悔,是因為她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我的小正太養成計劃似乎還沒取得任何進展?
她此時就在想,吳小正這小子在這方面似乎很不開竅,而這傢伙在其它方面又很雞賊,弄得她的養成計劃進展很艱難。
這樣可不行!
吳小正此時還不明白張穎的想法,他問道:“怎麼啦?是不是待遇的問題?放心,待遇方面不會虧待你的。”
此時他還以為,張穎這是在考慮代言費用的問題。
這個想法難免讓他有點失望。
但吳小正前世見過了太多這樣的事,因此也不是太在意。
“待遇你個鬼哦!再跟姐談待遇,姐以後都不理你了。”
因為被誤解而生氣的張穎氣不過,順手在吳小正頭上拍了一下。
“喂……”
吳小正很不喜歡被人拍頭、摸頭、搭肩膀之類的,尤其是被女人。
他在這方面有些大男子主義。
不過此時他的心裡卻是很開心的,因為張穎不是要跟他談錢。
談錢太俗!
不過張穎要談的,比談錢還讓他難受。
“喂什麼喂,姐拍你一下你還敢不樂意?”
因為已經從心裡徹底接受了吳小正,張穎已不把自己當外人,她性格中彪悍和不講理的一面毫無掩飾地顯露出來。
吳小正對此毫無辦法。
女人都是不可理喻的!
他只能如此想。
“那你想談什麼?”
“不是說你做菜很好吃嗎?都這麼久了,我還沒嚐到呢。”
張穎說得很委婉。
吳小正秒懂:“沒問題,一會我就給你做一頓大餐。”
“一頓不行,要天天做。”
吳小正哭死。
有這樣的條件嗎?
就算你是我的女人,我也不可能天天給你做飯做菜啊!
吳小正喜歡做菜是沒錯,但那是一種興致,而不是責任。
對於一個男人來說,做菜是需要動力的。
這種動力可以是錢。
比如說吳小正透過學習、提升廚藝,可以幫他賺很多很多的錢,可以幫他和家人改善生活。
這種動力也可以是愛。
比如說吳小正現在要是有個女兒的話,女兒只需要說一聲:“爸,我想吃你做的菜。”吳小正絕對立馬就屁顛屁顛地做去了。
這種動力還可以是泡妞的需要。
比如說吳小正現在正在打張穎主意的話,為了博取她的歡心,他可以隔三岔五就做一頓好吃的,請她來品嚐。
可問題是吳小正現在沒打張穎的主意啊!
就算是吳小正有打主意,他也不想天天做吧?
要知道,男人博取女人歡心的各種手段,一般只在得手前用的。一旦得手後,懶的本性和各種壞毛病就會顯露無疑。
除非那個男人愛那個女人愛到骨子裡。
“這個條件還有木有得談?”吳小正試探性地問了一句。
“木有。”
“那我要是有事呢?”
“有事必須請假,獲批後才可以翹工。”
……
條件根本就沒得談了。
可吳小正有辦法嗎?
他真的失策了。
現在廣告公司已經約好,定金也付了,就等代言人到位,廣告就可以開拍……
可吳小正這邊代言人卻沒敲定。
並且,除了張穎之外,他似乎沒有可用的備用人選。
不得已,吳小正只好答應這個不平等條約。
按他的想法,是先把廣告的事搞定再說,至於以後要不要堅持給張穎做好吃的,那就再說。
實在不行還可以耍無賴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