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的負責人認為蘇媚兒是喬偉和黃世仁的人,就將她雪藏了,原本要拍的戲也被撤了,現在都是拍些露臉不多,臺詞沒有,既辛苦又不可能紅的龍套角色。
本來,如果丁建白還在,出面打招呼,要捧蘇媚兒也不難,可惜那段時間丁建白又去了盛京,接著又去了基里斯島國,後來還被石軒給殺了。
沒有了丁建白的關照,蘇媚兒在黑洞傳媒更是不可能有什麼成就了。
石軒想了想,問道:“媚兒你和黑洞傳媒籤的是什麼合約?年限是多久?”
當初為了做好電影的發售,石軒對娛樂圈的一些事情還是作了些深入瞭解,知道目前娛樂圈的藝人和傳媒公司簽約主要有兩種型別。
一種叫“部頭約”,一般只規定一年拍多少部電影,其餘時間的任何活動都是自由安排,傳媒公司也不會多加干涉,對藝人比較有利,一般是比較紅的明星才能籤這種約。
還有一種就是“全經紀人合約”,對藝人就比較苛刻了。藝人一般都籤至少七八年,多則二十年的時長,差不多等於將賣身給傳媒公司了,籤這種合約的藝人不僅工作時間長,主要是相應報酬少得可憐,合約中明確規定他們拍攝電影報酬是很低很低的,而且必須義務支援傳媒公司的各項活動。年輕藝人一開始都是這種合約,比打工仔好不了多少。
果然,蘇媚兒也是籤的這種“全經紀人合約”,不過她比其他藝人要幸運,當時喬偉為了討好丁建白,把她的簽約年限改為了三年,違約金也是象徵意義的50萬元。
石軒點點頭說道:“媚兒,既然做得不開心,不如離開黑洞傳媒,來幫我做事吧,違約金我幫你付了。”
蘇媚兒心中一喜,在黑洞傳媒的確工作得很不開心,只是卻又有些遲疑,不知石軒想要自己做些什麼。她也是知道不少的有錢人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