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會有人比我更愛你。”
金藍哽了哽,一時間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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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魍帶著金藍,沿著當年自己北上的路線再走了一遍。
多年後再重來這個地方,很顯然,心情亦是大不同。
當年,元魍沒有退路,一個人懷著不成功便成仁之心踏上這片土地;而今,他終於能夠帶上今生至愛,靜靜欣賞他的山河,他美麗開闊的疆土。
第一站,自然就是明家大本營所在。
時光不僅變遷了帝王的顏色,當年明家的老族長也早逝去。如今明家是明珠當家。
自明家之罪被撤銷後,明家就分成了兩派:小部分年輕人隨著明翊進了朝,稱為入仕派;大部分的人卻跟著明珠留在了本族,稱為保守派。
明珠的思想其實也很好理解,總結成一句話,那就是“寧做雞頭不做鳳尾”。
明家畢竟大規模離開了朝廷很多年,再回仕途,總歸是沒了當年“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風光。
可是,待在草原就不同。明家本身就是北厥大族,根基極其深厚。在草原,明家稱第二,恐怕也沒人敢再稱第一。
更何況,天高皇帝遠,在草原做“土皇帝”逍遙著,難道不比在朝中“作低伏小”著痛快?
元魍對這些人的小心思怎麼可能不瞭解?只是他一直念在明翊確實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上,只對這些事裝作不知罷了。
這些話暫且不提,只說明珠同明月見了面,父女兩個頓時是涕淚漣漣,差點就抱頭痛哭了。
自當年明珠犯事、明月進宮後,父女二人都十多年沒見過面了。也不算明珠狠心,明珠當年是見不著女兒,後來是不能見。草原與皇城相隔千里,他根本沒有理由去宮裡見這個女兒去。
畢竟嫁進宮去的女兒,就相當於割出去的肉,再也不能冠他“明”家的標誌。
可是這塊“肉”,可也是他捧在手掌心裡疼了十幾年的。怎能說割就割?
因此,明珠也是心心念唸了女兒很多年,更甚者,他瞞著兒子明翊,秘密派人到皇宮與明月接上了頭,知她過得不好,明珠自是心焦如焚,恨不能立刻就接了女兒回來。
只是,他沒想到,事情進展居然那麼順利,並且,那麼快就見到了自家女兒。
元魍跟金藍在場,明月又不能同明珠把事情講明。於是,有苦說不出。
明珠再看傻乎乎的外孫元晝,頓時又是一陣心酸排山倒海得襲來。
明珠作為東道主,除接駕外,自然要安排帝后在此地的一切吃喝住行以及娛樂活動。
關於娛樂活動,血無衣有話要說。
“跑馬射箭狩獵神馬的,都太普通了,沒新意沒創意沒意思。”
金藍問:“那你覺得什麼比較有意思?”
血無衣遙遙望著遠山,道:“那就爬山吧。”
一群人囧著臉:您真是創意無極限,居然能想到在草原攀巖爬山,那您讓蜀地山區的人情何以堪?
金藍搖頭道:“我不會爬山。更何況那山道光禿禿的,哪裡能爬得上去?那麼高,嚇死人了。我才不要參加這個運動。”
血無衣很鄙視她:“我記得,你以前好像得到過不下於三個野外攀爬的專業獎盃。喜馬拉雅山,你也登過頂的。”
劉全很好奇得問:“喜馬拉雅山是什麼?”
血無衣答:“簡單來說,就是世上最高的山。”
所有人看金藍的眼神頓時就崇高了起來。
金藍很謙虛:“我真的不會爬山。”
所有人開始抽筋。
所以說,草原真是個神奇的地方,它能讓心情鬱結的人豁然開朗,它能讓心胸狹窄的人舒展身心,當然,它也能讓本來就變態的人撒開蹄子,在變態道路上一去三千里再也不復返。
041 延嗣篇(9)
更新時間:2013…2…10 23:42:08 本章字數:3783
不管過程如何,總之到最後,攀爬山體的比賽作為壓軸節目就此定了下來。殘顎疈曉
元魍坐在傘蓬下,鍥而不捨得想要勸服金藍:“你現在可是懷著孕的,你確定還能夠攀到山頂嗎?”
金藍告訴他:“我不確定。但是我確定的是,我不響應血老大的號召去參加的話,血老大能從山頂把我給扔下來,到時候就是一屍三命了。”
元魍道:“血無衣那是發瘋,你不必為了平息他無緣無故的怒氣而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