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仇記恨,只要矛盾能夠逐漸消除就是好事。只不過,宋、遼和約中所保留的“歲幣”——每年宋要向遼提供幾十萬銀、絹總是一件使人難堪的事。如果能夠換一種形式,例如“經濟援助”或者“貿易補償”,作為富國向窮國的一種支援,那當然要好得多。
令人遺憾的事情是,最後背信棄義,片面撕毀和約的不是被宋人視為夷狄的遼國,而是以信義之邦自居的宋廷。
後來,在遼國的後方,強悍的女真族崛起,建立金國,在幾年中間,佔了遼國許多地方,所到之處,燒殺極為嚴重。在這種情況之下,宋廷從道義上說,應該支援遼國,保衛國土,因為宋、遼是兄弟之邦。從功利上說,也應該扶弱抗強,聯遼抗金,一旦遼國失敗,戰火就會燒到自己頭上。可是宋廷君臣在決策的時候,大錯特錯,竟然是一副小人動作,見利忘義,偷偷地派使者渡過渤海前往金國訂立“海上之盟”,約定兩國同時出兵,共同滅掉遼國,瓜分遼國土地。
宋廷秘密進行這一活動的時候,所有聽說此事的官員無不反對。老將种師道氣憤地說:“今日之舉,譬如鄰居被盜,我不能相救,反要勾結盜匪乘火打劫,無乃不可。”
遼國知道此事之後,派使臣前來勸阻。使臣到了宋廷,痛哭流涕,呼天搶地,他說:“救災恤鄰,古今通義。宋遼兩國,百年友好。今貴國圖一時之利,棄百年之好,毀兄弟之誼,結豺狼之邦。我國一旦失利,就是你們大禍臨頭之時,你們很快就會後悔的!……”遼使淒厲的哭聲一直在大殿中迴盪,久久不散。宋廷君臣無動於衷,還在為即將到來的勝利興高采烈。宋廷的君臣是誰?皇帝是宋徽宗趙佶,大臣是蔡京、童貫……正如遼使所說,他們轉眼之間大禍就要臨頭。過了兩年,金兵在滅遼之後,大舉南下,東京一再被圍,蔡京、童貫……先後貶死,宋徽宗趙佶,被金兵作為俘虜,押解北上,多年之後,死在敵國。過去闖了大禍的人,大都是留下了後遺症,禍延子孫。惟有這一次背信棄義聯金滅遼的決策者趙佶、蔡京、童貫……闖禍之後,立刻自食其果,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轟轟烈烈的澶淵之戰以後,隨即簽訂了維持百年和平的澶淵之盟,這件大事到今天已經整整1000年了。一份和約能在兩國之間維持百年的和平,這在世界上都很少見。對於“澶淵之盟”我們應該如何評價?對於這一類的問題,過去的答案大都十分簡單,不是贏了就是輸了,不是勝了就是敗了,好像二者必居其一。其實這種答案必須多說幾句,一句話是說不完的。
“澶淵之盟”的簽訂,對於遼方來說應該說是贏方,但是宋方未必就是輸方。百年和平讓宋方爭取到經濟的繁榮與文化的發展,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這種收穫我們不得不承認。因此,有爭執的雙方談判的結果不一定是一贏一輸,雙贏的事確實是有,兩敗俱傷的事也是有的。“澶淵之盟”真正是一件“雙贏”的好事。雙方和平友好,遇事合作,這種巨大的收穫首先應該肯定。
宋方每年要拿出幾十萬兩“歲幣”,這的確是一種損失。這種損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經濟損失,二是精神損失。我們過去給鴉片戰爭、甲午戰爭等等戰敗後的割地賠款苛刻條件嚇怕了,總認為一旦賠款,就會賠得家破人亡。其實我們若按當時的幣值、物價與國家實際財政收支推算一下,就知道“歲幣”的數字並不很大,不過國家財政收支的千分之幾而已,和打一次仗的損失相比,實在算不了一回事。只不過每年要繳納“歲幣”給外國,確實令人產生一種屈辱感,在精神上是一種壓力。如果換一種形式,換一個名稱,例如支援、救助、補償、合作等等,那就要文明得多。其實,古代的國際貿易也有一些不同的稱呼,例如不平等的進貢與回賜,平等的饋贈與回贈。根據我們對一些史料的分析,當時是宋真宗決心談和,以便早日回京,不以“區區歲幣為念”,如果把決策大權交給寇準,他一定會堅持到底,就是不給“歲幣”,蕭太后也會退兵,因為她害怕歸路會被切斷。寇準明明知道這張底牌,就是使不上力,只好徒喚奈何。
寇準能堅持嗎?皇帝既然把底線說出來了,他就無法再堅持了。他不是怕丟官,不是怕獲罪,而是在和約未訂之前,如果皇帝把他撤了,換上一個不講原則的人來主持談判,那麼國家就要吃大虧。和約已訂,遼兵已撤,他這個官就可以不當了。公元1006年,寇準罷相。在國家形勢危急的時候,小人們不敢出頭,寇準拍案而起。到了和平恢復,皇帝熱衷於玩天書降世的把戲,會拍馬屁的小人們都鑽出來歌功頌德,這些事情就沒有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