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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部分

了權力卻沒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那是要挨罰的,輕則丟官罷職,重則判刑坐牢。

都察院本來就是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的監察機構,他還專門將各科給事中也併入了都察院,並擴大的監察御史的數量,加大了都察院的權力,以後五級以下的官員,都察院直接就可以查辦,五級以上的官員如果犯事,都察院有權直接向皇上稟報,待皇上派錦衣衛和東廠核實以後,也同樣可以授權他們查辦。

《大明崇正律》在最後還規定了修改規則,原則上《大明崇正律》一經實施是不得修改的,除非大明帝國皇帝和所有內閣成員一致認為某些條款必須要修改,才能修改。

待鴻臚寺禮官宣讀完,朱慈炅當即宣佈,從明年也就是崇正十六年開始全面實施《大明崇正律》!

第十七卷 第二十七章 為什麼放權

《大明崇正律》一經宣佈,可謂石破天驚,皇上竟然要約束自己的權力範圍,而且還要把朝廷中樞的大部分權力下放給內閣,這簡直是千古奇談,駭人聽聞!

皇上這是什麼意思,還真沒人能想明白,不過,滿朝文武,卻沒有一個上奏摺勸阻的。

這倒不是因為朱慈炅實行高壓政策,把所有不服的聲音全壓下去了,也不是因為所有文人都趨炎附勢,失去了錚錚傲骨,主要原因是他們沒理由反對啊!

文人本來就有治理國家,展露抱負的夢想,這點在明朝尤甚,文官集團和皇帝爭權從明太祖朱元璋時期開始,一直到明熹宗朱由校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