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百米遠時,李朝正看見熒光的邊上又亮起了一片光芒,就更加高興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這熒光一束未滅,又起一束,應該是水晶族群。李朝正屏氣凝聲,腳下卻私毫不慢。他心道自己倒黴了這麼多年,輪也該輪到好運了。
離得越近,那後起的熒光反而起大,並漸漸有了熊熊之勢,而且它們邊上似乎還有人影晃動。有人搶先一步,看看他們的姿勢又不像在挖水晶。難道活見鬼了?想到這,李朝正的酒氣全消,腳步卻猛然加快。
李朝正和大多數的中國人一樣,雖說少不更事時,有這個理想那個信仰的,等歲數一大經歷的事情一多,就越來越認同有奶便是孃的千古良訓,民以食為天嘛。有了這樣的人生觀世界觀,那信鬼還是信神,都無所謂。如果世上沒有鬼,那大家死後萬事空,各自化做一堆黃土隨風飄散攪乎在一起。如果世上有鬼,那大家死後都為鬼,活著時我都不怕你,死了後我還怕你不成?就算你先登極樂世界一步,若是於我不利,等上個百十來年的,再找你新帳舊帳一起算。沒點能耐的鬼啊,你還是早早喝碗孟婆湯該投哪投去吧。朝正謹記人不犯我,我也不犯人,敬鬼神而遠之。可是眼前這鬼不守規矩,明知道他一路行來早就人困馬乏地不行,還在路上起火揚灰的大大方方擋道,不是沒事找事幹嘛?
那後起的熒光象一展迎風而張的大旗,抖著抖著,竟然漸漸跋扈成了火團。而那模糊的身影也越來越清晰,衣服鬚眉毫不避人地囂張細緻了起來。李朝正知道那隻能是活生生具體的人而不是玄乎乎虛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