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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剩不多的菜,問:“你只會燒素菜嗎?你吃素?”

“不是。我也會燒肉的,燒魚也不難。”她說,“不過蔬菜對身體比較好。而且,做起來也容易。”其實最後一句才是重點。她低頭,這兩年來除了奈奈的伙食她哪裡還在家裡料理過別的肉食?且不說麻煩,看到雞、魚等活物她就動不了刀子。讒的時候最多和朋友到麥當勞或哪家簡餐店過過癮。

凌旭終於找了雙筷子,夾了一口菜。

李採凡笑著問他:“味道如何?”

“普通。”他說。其實應該算得上不錯了,“要嫁人的話還需要努力。”

李採凡皺皺鼻子哼了一聲,“燒家常菜又不難,我高中的時候就會做糖醋排骨了。但現在又不見得每個女子都要會做菜呀。華姐曾對我說,她只會泡快餐面。”

凌旭垂頭。他那個小姨啊……不提也罷,“華婷從小隻想做女強人,棄女紅,遠庖廚,現在二十七歲高齡了依然孤家寡人一個。難道你想和她一樣?”

“咦?我不想做女強人呀。我只想每個月可以連載漫畫,這樣有固定的收入了,就可以繼續悠閒地畫畫了。”

“那以後怎麼辦?你想一輩子這樣一個人生活下去嗎?”

“咦?其實以後我想生一個兒子,他最好長得和龍馬一樣。我畫畫賺錢給他交學費,然後母子倆快樂地生活在一起……”越前龍馬是動漫《網球王子》中的主角,又酷又可愛的小男生,她目前相當喜歡一個角色。

“你和誰去生兒子呀?!”凌旭大吼。

“呃,我沒想好……”她對他的震怒感到莫名,解釋道:“但以後結婚的話就會生了吧。”

“你準備和誰結婚?”他沉著聲音問。

“我……還沒想好。”她有點膽怯,不明白對方因何而突然變臉,於是小心地說:“但總會結婚的吧?爸爸媽媽叫我最好二十七歲以前結婚。”

凌旭注視著她深深吸了一口氣。他原以為她們這類漫畫狂人都是不思置家的人,他那個美豔不可方物的小姨甚至自言三十歲之前不談感情。可這個丫頭,明明自己還是一副孩子的樣子,竟考慮到了結婚生子的事情,實在是有一種……古怪的誘惑。

他平靜下語氣,問:“那你有喜歡的人嗎?”

“有,有的。”

凌旭的臉色一青,“誰?”

她吐珠般地報:“媽媽,皮皮,華姐……”

凌旭厲聲打斷她:“我問的是男人!”

“呃……龍、龍馬。”她很快報出。

凌旭滿臉挫敗。他早該猜到她會說漫畫裡的人物,只好黑著臉繼續問:“除了這個?”

“塔矢亮。”依然迅速報出。那是《棋魂》裡的角色。

“現實裡的!我說現實裡的!”他吼,覺得自己要瘋了。在她張口答前又明智地添上一句:“你的爸爸伯伯等家人不算!”

接下來李採凡果然陷入了考慮中,凌旭緊張地盯著她的臉,生怕她一張口吐出一個陌生的名字來把自己氣到吐血。

李採凡想了一會兒便說:“你吧。”

“什麼?”他驚住,“你說……我?你喜歡我嗎?”

“嗯,喜歡的。你是很好的人。”她微笑著說,“對了,還有風的追憶。”

凌旭內心的潮水剛剛翻湧起來,又匆匆退去。他沉住氣,不動聲色地問:“風的追憶,是誰?”

“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朋友。他的文章寫得可真好,我和皮皮都很喜歡。”

“他是做什麼的?小說家嗎?”

“嗯,也算吧。他是自由撰稿人,大多數時候是為雜誌寫文章的。”

“那他多大了?長什麼樣?”

“我沒見過他呢,我們只是在網上碰面的。年齡的話,和我們差不多大吧。”沒有察覺到對方超越界限的問題,她依舊據實而言。

“哦。”這一邊的人暗中鬆一口氣。原來只是網友,連面都沒見過,應該不足為懼。想想也是,如果她真有戀人的話,如何還會向自己求助?

既然如此,她對自己的這份“喜歡”,比起她對家人朋友的喜歡,也不會有什麼差別吧。

淡笑。至少是喜歡了。

第4章(1)

凌旭去了G市兩天,一談完和M出版的合約,沒顧上接受人家的遊覽招待就匆匆趕了回來。一到家他就發現了讓自己氣歪嘴的事情:某人不見了!連同她的電腦,以及狗。

“你到底在哪裡?!”他疲累地倒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