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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前來進行考評的吏部官員終於到達了。

孫善人的事情總歸是一個汙/點,馬縣丞難辭其究,官職一擼到底,成了平民百姓。

他和兒子一商議,決定到京城投奔自己女兒去。

天子腳下,有的是機會。等風聲過去了,再花點銀子打點一下,再入仕/途也未可知。

馬縣丞黯然的離開了縣城,甚至連送行的人都沒有幾個。

大家的眼球都被令一件事情吸引了。

馬縣丞倒黴的時候,縣令大人卻迎了人生的又一個顛峰!

考評的官/吏對他十分的滿意,甚至暗示說他可以將官職再升一升,到應天府去任職。

這是天大的好訊息。這一刻他想到了李凌,若非李解元將孫善人遺留下來的爛攤子接了過去。只怕他也要跟著馬縣丞吃瓜落。

李解元是他的福星!

縣令大人要在家中宴請李凌。

家宴雖然不太正式,卻更有親切感,這代表著縣令沒有將他當做外人!

“賢侄啊,老夫二十年前就中了進士,在縣令的位置上待了十幾年,換了好幾個地方,我以為這次也一樣任期滿了再換個地方,沒有想到這次竟然能將位置挪一挪,這都是脫了你的福啊!”。縣令老懷安慰,心情舒暢,頻頻向李凌勸酒。

兩位考評官見了東城門大興土木的景象心中自然高興,經過一番考察之後對縣令做了回去以後舉薦他的承諾。

兩人推杯換盞,漸漸進入佳境,酒酣正濃之時,縣令卻突然問道:“不知解元公如何看待本朝的海禁?”。

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明朝對參與買賣外國商品的居民也不放過,“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太祖為防沿海軍閥餘黨與海盜滋擾,下令實施海禁。早期海禁的主要物件是商業,禁止赴海外經商,也限制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永樂年間,雖然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放開的只是朝貢貿易,民間私人仍然不準出海。而後隨著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嚴格,雖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但大大阻礙了與外國的交流發展。”

藉著酒意,李凌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海禁弊大於利。實乃朝廷的失誤。

知縣拈著自己的鬍鬚微笑了幾聲,臉上陰晴不定。

李凌哪裡架的住縣令故意灌自己,不一會的工夫就倒在了桌子上。

朦朧之中感覺有人攙扶自己,隱約中嗅到了一種淡淡的體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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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江南陸家

一覺醒來,李凌覺得自己全身都疼痛的厲害,想來是喝了太多酒的緣故。昨日他爛醉如泥,只得留宿在了縣令家裡。

想起攙扶自己進來的女子,他心裡不由得一蕩,也知道是哪家的姑娘?

”賢侄,你醒過來了?“。睡眼朦朧的時候,縣令的一張老臉湊了過來!

”媽呀!“。李凌一聲尖叫,被徹底的驚醒了,幸虧沒有脫衣服,不然就被這老東西給看光了。

他一個機靈下了床,有些不解的問道:”不知道縣尊大人可有事情賜教?“。

稀裡糊塗的就被縣令灌醉了酒,又被留宿,要說這老東西心裡沒有自己的打算他是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的。

”陸家的大公子陸雲想要見你,麻煩賢侄和我走一躺吧!“。

江南陸家!

李凌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個陸公子找自己何事?

李家雖貴,但只是在本縣算做一號人物而已。

而陸氏則不同,他們在整個江南都算的上是有名的財閥。

據說早年還曾經和大財主沈萬三一起經營過海外貿易,沈家被太祖皇帝打壓,家道中落以後,朝廷實施海禁,陸家不得以才將生意轉移到絲綢和瓷器上來。

陸家幾乎壟/斷了所有的絲綢貿易。

南北之間的交易全數被他們所控制。

陸家世居蘇州府,一向都有陸半城的說法。

只要他們願意,隨時可以買下大半個蘇州城,雖然是一個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