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蒼蠅”、“拍板磚”和“拍馬屁”的“拍”字倒是少用——當然,“拍”照片,和“拍”電影還是很文雅的行為。其實,“拍黃瓜”裡的那個“拍”字,指的是一種刀功,即先用刀鋒把黃瓜一剖為四,再以刀背將這四段黃瓜拍碎成塊。至此,“拍黃瓜”便完成了百分之九十,接下來可以根據個人的喜好加入油鹽,蒜蓉,糖醋,香菜或者辣椒,豪華一點,再邀牛肉片或滷水花生加盟,最後放進冰箱略冰一下即可上桌。
如此之低的技術含量,使“拍黃瓜”成為東北乃至整個華北地區的一道最家常也是最好吃的冷盤小菜,前面說過,“拍”黃瓜雖然在烹飪的意義上略嫌“低B”,不過拍照片和拍電影還是十分高深而且高雅的技藝。如果一定要把“拍黃瓜”比之於拍照的話,是不是可以把它稱之為烹飪上的“拍立得”?
不過類似的黃瓜料理,也可以極其複雜,“拍”出一部好萊塢大片來。來看汪曾祺先生於一九八九年記錄的“扦瓜皮”之法:“黃瓜(不太老即可)切成寸段,用水果刀從外至內旋成薄條,如帶,成卷。剩下的黃籽的瓜心不用。醬油、糖、花椒、大料、桂皮、胡椒(破粒)、乾紅辣椒(整個)、味精、料酒(不可缺)調勻。將扦好的瓜皮投入料汁,不時以筷子翻動,待瓜皮蘸透料汁,醃約一小時,取出瓜皮裝盤。先裝中心,然後以瓜皮瓜面朝外,層層碼好,如一小饅頭,仍以所餘料汁自滿頭頂淋下。扦瓜皮極脆,嚼之有聲,諸味均透,仍是瓜香。”
一九八八年夏天,我在北京曾與王先生共飯,不過是在外面吃的,吃了什麼,早就忘得一清二楚。如前有汪老生前舊交自京來穗,飯後談到汪老生前的住家飲食,言及其簡,難以置信。又說文人故窮,歷來如此,云云。聞知不禁悲從心來。回家後檢出汪老美食美文於燈下重溫,備覺其字字嚼之有聲,句句諸味均透,音容宛在,仍有瓜香。
吃自己
我看,我們還是用下面這個名叫《選單》的輕鬆段子來作為“吃自己”這個嚴肅主題的開場白吧:
豪華客機的頭等艙裡,坐著三個非富則貴的旅客,有美國的石油大亨,日本的汽車大王,還有一個是某食人族部落的酋長。飛著飛著,開飯時間到了,空中小姐先問石油大亨:“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麼?”
“漢堡包。”
空中小姐又問汽車大王:“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麼?”
“壽司。”
空中小姐最後問食人族酋長:“先生,您的午餐想吃什麼?”見酋長面有難色,空姐關切地問:“那麼,漢堡包好嗎?不然,壽司也是很不錯的選擇?”
酋長不斷地搖頭,最後,他有點不耐煩地吩咐空姐道:“請把旅客名單拿來給我看看……”
從這個段子的字縫裡,我大致看出了這樣三個與吃人有關的基本理論:第一,吃人是一種野蠻行為;第二,這種行為也可以按照文明社會的飲食程式和禮儀而進行;第三,頭等艙乘客的肉通常都不太好吃。
站在法律和倫理學的角度,吃人是一種高度的禁忌,不過學術上對於這種行為則有十分嚴格的界定,按照美國的人類學家馬文·哈里斯在《好吃——食物與文化之謎》一書中對此所下的定義,所謂“吃人”,是在“擁有其他營養品供應情況下的人吃人行為。”換言之,若在“不擁有其他營養品供應情況下的人吃人行為”,就不算吃人,最起碼,不能算是人類學意義上的“吃人”。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李敖曾在文章裡多次引述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英國探險家,在探險中碰到一個有吃人肉風俗的蠻人,等到他發現這個蠻人竟是英國大學出身的,他大為驚奇。他問這個蠻人說:‘你難道還吃人肉嗎?’這個蠻人的答話可妙了,他說:‘我現在用西餐叉子來吃了!’”李敖後來解釋說,他之所以對這個小故事“一再引述”,是“喜歡他含義的深長。所謂‘西餐叉子吃人肉’,他的思想型模,是‘半吊子西化’的一個型別。”循此“思想型模”,我們其實也不難發現,我們今天所謂的文明以及所謂的禁忌,都是須臾也離不開“擁有其他營養品供應”這一不太靠得住的前提之下的一種“半吊子文明”和“半吊子禁忌”罷了。
極端的餓和極度的飽都會導致吃人。所謂“極端的餓”,不用說,指的就是饑荒。人類歷史上的每一個大饑荒時期,都上演過一幕幕吃人的慘劇,中國的史書上,通常以“人相食”這三個字一筆帶過。在《資治通鑑》之類的正史裡面,可以讀到像“關東大飢,人相食”;“京師大飢,人相食”這一類記載。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