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旁邊的一根雙筒來福槍,說道:“把他轟成肉沫。”
“真是期待啊。”金髮青年譏諷的說道。“他可沒你想象的那麼容易對付。”
牛仔沒有理會他的無禮,把手上的氈帽戴在頭上,然後大步向山坡上走去。
金髮青年也從隱藏的地點起身,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已經失去功效的儀器,抬起大腳狠狠地踩了上去。
咔嚓…
監視儀器‘嗞啦’一聲後,變成了一堆破碎的廢物。
他從腰間拔出手槍,拉開保險,在槍口吹了一口氣,也跟在馬臉大叔的身後向目標追去。
前面就是爆炸現場,牛仔的身形壓低,眼神敏銳的四處掃描。
空氣裡有著花香草香和鮮血的混合味道,那被炸碎的馬屍安靜的躺在哪兒,訴說著剛才這兒發生的悲劇故事。
可是,人卻不見了。
這是山坡,山坡上都是野草。
野草不高,一眼可以望到很遠的地方。
他們躲到哪兒去了?
最安全的地方是藏進油菜花林。那樣的話,他們想要把他們找出來就難如登天。
可是,油菜花地在山坡下面的梯田。他們正是從那個方向摸上來。如果唐重下坡,應該正好和他們碰上才對。
“我就說那小子很狡猾。”金髮青年說道。“我們的人已經失敗過。”
“該死的傢伙。閉嘴。”牛仔嘴上罵道,眼神仍然四處打量,像是要把他們的目標從地底下給揪出來。
可是,人到底去哪兒了呢?
金髮青年雖然在和牛仔鬥嘴,但是他的雙眼也沒有閒著。
他走到被他控制的遙控飛機炸爛的馬匹面前,盯著那稀爛的肉身細看,就像是那上面可以長出一朵花來。
正在這時,異變突起。
那巨大的馬屍突然間飛起,向他的臉上扣了過去。
他的反應更快,腳交一點,人便倒飛而去。
‘飛俠’之名果然名不虛傳。
一邊後退還一邊對著馬屍連開三槍。
砰砰砰…
三顆子彈打進厚實的馬肉裡,一個黑色的人影從泥坑裡躍起,手持利刃刺向飛俠的下盤。
他是唐重!
唐重猜測到他們會回來檢視情況,所以在安頓好張尚欣後,又把那具馬屍給掀起來,自己平躺著藏身在那個讓駿馬失蹄的坑洞裡。然後再把那具馬屍壓在自己的身上。收縮身體,屏心閉氣。
坑殺!
這是他跟著大鬍子在恨山學習的殺敵技能之一。不過,那個時候他們擊殺的都是一些大型動物。
當然,用大鬍子的話來說就是:殺人先殺狗,以後方可殺人如殺狗。
(ps:我把第四卷的章節名設定好了,結果釋出章節的時候自動預設第四卷。一不小心,第四卷的名字也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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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7章、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
第577章、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
金髮青年能夠被人稱為‘飛俠’,自然是因為他的速度極快就像是飛一樣。
異變突生,他在第一時間就做出反應。
腳尖蹬地,人騰空而起向後躲避的同時,連開三槍射在被目標用來當做護體肉甲的數百斤馬肉身上。
子彈打在皮肉裡,發出‘噗噗噗’的響聲。
血肉飛濺!
這三槍分為‘左、右,中’三個部位射擊,目的就是為了把他突擊的路線給封死。
目標為什麼會突然間掀屍而起,不就是為了給他們製造麻煩嗎?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速度,也低估了自己的敵人。
或者說,他已經對此次狙擊的目標有過充分的瞭解和十足的重視。
但是,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更改的。
譬如,實力。
要知道,大鬍子為了培養唐重的‘屠狗技’,甚至會在恨山裡面故意引來一些兇猛的生物來進行攻擊。土狼的狼王、兇惡又矯捷的豹子,還有一種恨山特產名叫做‘鱗貓’的動物。這種動物體形如貓,但是爪可裂金,張嘴能撕人肉。動作比山貓更是要靈活數倍數十倍,奔跑如電,讓人防不勝防。
當然,它的肉質也是極其鮮美的。
大鬍子喜歡吃此貓肉,所以,那一段時間唐重每天的任務就是去山上和這種貓玩命。
和鱗貓的反應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