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哈看不到目標,卻能想象出目標。
駕駛位就那麼大,一個人往駕駛位一坐,身子在哪裡,肩膀在哪裡,腦袋在哪裡,一目瞭然。
一扣下扳機,洛哈就知道壞了。
他什麼都算到了,唯獨忘了目標不是靜止的而是移動的。所以,這槍直奔腦袋的位置而去,不是打翻了頭蓋骨,就是打爛了臉。
不管打翻了頭蓋骨還是打爛了臉,結果只有一個,目標死定了。
可他也沒辦法,或許這就是天意吧!
本來是想捉活的,怎麼就得了具死屍呢?捉活的,還能將此團伙一網打盡,要具死屍有什麼用!
他在心中懊悔,怎麼就忘了計算目標的移動呢!
所以,當他看到子彈並未能擊穿前擋玻璃,目標毛髮無損時,心中一喜。
做為阿三國的頭號特工,他是有經驗的,前擋玻璃一槍打不透,只要在同一位置再打一槍,必能打透。
第二槍,絕對不能再像第一槍那樣,忘了計算車移動的速度。這一槍,一定要打中目標的肩膀,把目標打廢了。
他褪掉彈殼,推上新彈。
可車開的實在太快,根本不給他開第二槍的機會,還沒瞄準呢,車已到了他的身下。
洛哈沒有多想,抱著槍翻身就掉到了車頂上。
他有一條皮帶,是能夠充電的皮帶。
皮帶頭上有機關,不通電的時候就像普通的皮帶頭,一通電就成了超強磁鐵,能把他與一切含鐵的物體,牢牢粘在一塊。
這條皮帶算得上他的幸運物,已經用了數年,他一直沒捨得更換。
在他執行任務的這麼多年,這條皮帶把他粘在飛行的飛機上,粘在急馳的火車上,幫助他完成了不少的任務。
這一次,又是這條皮帶立了大功。
洛哈往車頂上掉時,已給皮帶頭充上電。
俯身落到車頂,皮帶頭傳出的超強磁力,把他與車頂牢牢粘在一塊。
當車,在停車場裡急拐彎時,只是讓他的四肢甩來甩去,卻沒辦法把他從車頂上甩下去。
洛哈扒著車頂往前挪動,他要移動到前擋風玻璃處,才能把槍抵到之前的彈孔處,逼目標停車。
他深吸一口氣,使盡渾身之力,大喊一聲,才往前移動了一厘米。
每次都是這樣!
皮帶頭的磁力強是好事也是壞事。
好事是,磁力強能把他牢牢粘在移動的物體上,不讓他從物體上掉下來。
壞事是,磁力強也讓他移動困難,每移動一點點就需費九牛二虎之力。
洛哈看了看,他要移動到前擋風玻璃處有多遠?大概是四五十厘米的樣子,最少四十厘米,最多五十厘米。
亦就是說,他還得費四五十下九牛二虎之力方能移動到前擋風玻璃處。
不過他並不餒,與那次在飛機上比起來,四五十厘米根本算不了什麼,不過是三五鐘的事,飛機上可是三五十分鐘。
與那次在火車上比起來就更不算什麼事了,那次他得從這個車廂移動到那個車廂,足足移動了一天一夜,二十四小時。
幸虧火車開得更久,一路不停,不然那次任務就失敗了。
汽車上了旋轉坡道,從三層而二層,洛哈移動了二十二下。
從二層而一層,洛哈移動了十六下。
汽車出了停車場,上了馬路,洛哈也終於移動到前擋風玻璃處。
他從背上卸下狙擊槍,槍口對準之前的彈孔,大喊道:“馬上,把這輛車給老子,特麼的停下來。然後,雙手抱頭,呆在車裡別動,不然,老子特麼的就開槍了!”
車廂裡傳來笑聲,說:“你開槍啊!”
洛哈道:“特麼的,還有這種要求。既然你有這種要求,那老子就成全你!”
他抬手去按扳機,卻發現手根本夠不著扳機。
車廂裡的笑聲更大,說:“你開槍啊,你快點開槍啊!”
洛哈氣呼呼的將狙擊槍往身上一背,掏出一把手槍,對準彈孔道:“笑啊,你再笑一個給爺看看啊!”
車廂裡的笑聲嘎然而止。
洛哈道:“現在,你怎麼不笑了?馬上,把這輛車給老子特麼的停下來,然後雙手抱頭,呆在車裡別動。”
車廂裡說:“你不敢開槍!”
洛哈說:“放屁,老子殺得人比你見過的死人還多,為什麼不敢開槍!”
車廂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