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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玩鬧也不幹,我是個認真過了頭的人,這一點,親近的朋友也是知道的。

和毛毛認識,是由於《穎武》,很多人說我對這篇文特別偏心,笑,也許吧,因為這篇文帶給我很多很多寶貴的東西,最珍貴的朋友,許多或有趣或幼稚或可笑的經歷,現在想來,偶爾還會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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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上去,不管在文裡文外,群上群下,我的年齡和性別似乎永遠是個讓人傷腦筋的謎題,當初和毛毛差點弄到決裂,也是為了這個問題。

穎武群可以說是很早以前就滿了,每次加人都必須要T掉一人,所以為了加她,我犧牲了洛(有仇要報仇的,直接去找正主,不關我事。。)。

那段時間,大家好像正在玩裝loli的遊戲,所以我們也很自然得自我介紹時也用了loli的身份,甚至彼此維護得掩飾了一下,而毛毛真得很可愛,居然相信了(現在想起來還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實話說,我並不是很在意這些,也許以前就是混動漫論壇的關係,性別年齡紊亂得很多,那些人一早就把我騙得團團轉兒,幾個月甚至幾年後才知道,阿,原來事實上那樣的,被耍了個徹底。但即使如此,也是一笑而過的事,最多小小敲詐點虛擬貨幣,作為補償什麼的。

對我來說,年齡也好,性別也罷,在網路中真得不重要,聊得來就是聊得來,聊不來拘泥於這些也沒什麼意思。

如果別人是因為你的性別你的長相或者你的背景來看你的文,那在我心裡,這個作者也滿可悲的,我自認為自己還不至於要淪落到那個地方。我喜歡我的讀者是因為喜歡我的文而看我的文,喜歡我的人而和我聊天。

我對別人亦是如此。

跑了網上,大家再這麼坦然也都會蓋上層紗,這沒什麼,何況如果吹牛吹得很離譜,笨蛋也可以看得出來,有些虛榮心要滿足就去滿足她們一下也沒什麼關係,我這個人一向隨性慣了。有些東西勉強不來,有些事情需要緣分,而我和毛毛,應該是不需要勉強就已經很有緣分的那類人——

我們非常談得來,從漫畫到文章,從長評到短評,從生活到學習,也許是因為所處的環境相近,也都處於要出國的時期,我們用了幾天的時間,就拉到了一般人需要幾個月的時間來交流才能到達的境界。

當時真得是很開心,可是謊言總是會被揭穿的,因為我家沉沉認為既然是朋友,就不應該欺騙什麼,所以把我的部分真實情況(所謂部分,是因為即使到現在,我最親近的朋友們也無法知道一些具體的事,不是我不信任她們,而是覺得這樣也不壞,如果真得要說什麼,我喜歡隨緣,我是個愚昧到非常相信緣分的人)告訴了毛毛,當時真是天崩地裂,我才知道毛毛原來是這樣一個認真的孩子。

我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麼,儘管我知道騙人是不對的,但是我覺得是朋友不會拘泥於這些東西,以前論壇上一直是這樣的。我這個人很固執,平時怎麼欺負都可以,但是沒有做錯的事情我不會主動去道歉,可是毛毛不一樣,我確實騙了,儘管我個人認為這是合理的,但欺騙就是欺騙,藉口是沒有意義的。

我把我的想法如同長篇大論般得打了一串,留到了她的QQ裡,對我來說,那叫仁至義盡,我不喜歡勉強別人,不管是做事還是接受歉意,我說到認真裡,接受不接受,也不是我能左右的事,但我還是很珍惜她的,也可能潛意識裡我不希望和任何人鬧翻,我這個人就這樣,做人做事很中庸,很怕麻煩,懶得去折騰什麼,但是為了朋友有時候又變得很極端。(不用多說,我不是在誇獎自己,偶爾熱血衝腦門而已)

後來毛毛說需要時間想清楚,當時我其實很想笑(毛毛不準打我),我總覺得那是交往中的男女吵架後要鬧分手時常說的話(佔便宜~~),但又有些複雜的情緒,怎麼也笑不出來。當時秘書和沉沉也都被這事搞得暈頭轉向(毛毛你真不簡單,一根毛也能折騰成這樣)。

兩天後我們恢復邦交,之後越來越鐵,我這個人一向不信不打不相識(我性格要真和人打起來,絕對不可能再理,如果不想斷我會步步退讓,但是真得要斷我不會客氣),毛毛是我第一個爭吵後才感情越來越好的朋友,很重要的朋友。

我很高興有這樣的經歷有這樣的朋友,但是下次我希望更輕鬆,大家從頭到尾都不要吵是最好的,笑。

上個禮拜天,我很榮幸的見到了某毛毛的廬山真面目,真得是個很可愛的女孩子(我這個人很誠實,不會吹捧別人,最多不傷人自尊,所以大家可以相信她是個美女),豆芽菜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