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面上消失了。全艦近千名官兵,沒有一人倖免。
“本鮑”號突然爆炸沉沒,破壞了大艦隊的戰鬥序列。
事實上,當時連馮承乾都不清楚“本鮑”號為什麼會這麼快沉沒,只能大致推斷,很有可能在主炮彈藥庫殉爆的結果。當時,交戰距離已經縮短到一萬五千米左右,基本上進入了三百毫米主炮的直射打擊範圍。說得準確一點,在這個距離上,德艦打出的三百毫米穿甲彈的命中點大多在英艦的側舷主裝甲帶上,而不是水平裝甲上,因此英艦更容易受到致命打擊。
當然,這也與德艦主炮、以及主炮炮彈的xìng能有關。
帝國海軍最先提出“遠距離炮戰”理論,並且最先強調遠距離炮戰的重要xìng,為此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帝國海軍最先強調主力艦的水平防護能力,而這就是針對在遠距離炮戰中高著角穿甲彈構成的威脅。
在火炮與彈藥上,帝國海軍也同樣付出了努力,比如加長火炮身管、提高火炮的仰角、增大藥室等等。在彈藥上,帝國海軍則首先在不同的交戰距離上採用了輕重兩種穿甲彈。
因為重彈的存速xìng能更好,所以主要用在遠距離炮戰中。按照帝國海軍的規定,在交戰距離超過兩萬一千米的情況下,就應該主要使用重彈。帝國海軍的測試也表明,射程在兩萬米以上的時候,重彈的穿甲能力明顯超過了輕彈,而且在命中精度上也優於輕彈,更適合進行遠距離炮戰。
輕彈,則主要用於近距離炮戰。
原因很簡單,在使用等量發射藥的情況下,輕彈的初速更高,因此在交戰距離較近的時候,輕彈的著點速度高於重單,穿甲能力也強於重彈。
有了這個區別還不夠。
遠距離炮戰中,炮彈往往落在敵艦的水平甲板上。
為了讓重彈在敵艦內部爆炸,引信的延遲時間更加長一些。相反,在近距離炮戰中,彈著點主要在敵艦的側舷裝甲帶上,因此引信的延遲時間要稍微短一些。
大戰爆發前,帝國海軍就制訂了嚴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