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94部分

在此之前,u炮塔的頂部裝甲已經被炸飛。

進入炮塔後,這枚穿甲彈首先擊中了炮座的內側,而炮座裝甲有是最厚實的。因為著角非常大,穿甲彈上的引信並沒啟動,而且在裝甲的阻擋下彈道發生了變化。結果就是,這枚穿甲彈徑直進入了u炮塔的提彈通道,輕而易舉的擊穿了第三道防火防爆門,最終在主炮癉藥庫的最底層爆炸。

有趣的是,這絕對是一次“誤中”。

原因很簡單,當時“拜仁”號的後部主測距儀已經被炸壞,槍炮長還沒有來得及重新建立火控指揮通道,因此前後炮塔是各自為戰。說得簡單一些,前面兩座炮塔由前方的主測距儀提供炮擊資料,而後面的兩座炮塔則是由備用測距儀提供資料,而打中“巴哈姆”的那枚炮彈就是從後面兩座炮塔中的一門主炮中打出來的。

顯然,如果“拜仁”號的後部主測距儀沒有被打壞,說不定還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對“巴哈姆”號來說,來自“拜仁”號的這一炮,起到了終結的作用。

英艦上,主炮彈藥庫的配製方式與德艦不大一樣,即英艦把主炮炮彈放在彈藥庫的下面兩層,把發射藥放在上面一層。這麼設計,也許是為了降低戰艦的重心。在德艦上,則是把主炮發射藥放在底部,把主炮炮彈放在上面兩層,並且在存放炮彈與發射藥的艙室之間設定了厚大二百四十毫米的裝甲隔板。德艦的這種設計方式,主要是為了更加安全,因為發射藥更容易被引爆。相反,裝填鈍感炸藥的主炮炮彈,只要沒有裝上引信,即便在高溫下也不易爆炸。

此外“巴哈姆”的彈藥庫內也沒有裝甲隔板。

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拜仁”號上,那枚穿甲彈肯定無法貫穿厚達二百四十毫米的裝甲隔板,將在存放炮彈的艙室內爆炸。因為在儲存狀態下的炮彈都沒有裝引信,所以不見得會立即殉爆。

或者說,只要損管及時,比如馬上封閉彈藥艙,然後向彈藥艙注水,就能撲滅彈藥艙內的大火,避免炮彈在高溫下爆炸。

可惜的是“巴哈姆”號在設計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些。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雖然穿甲彈在存放炮彈的艙室內爆炸,但是產生的烈火立即進入了存放發射藥的艙室。

“巴哈姆”號尾部發生大爆炸的時候,馮承乾都嚇了一跳。

因為兩枚炮彈的命中時間只相差了十多秒,所以當時連馮承乾都認為,應該是“巴登”號打出的那枚穿甲彈在擊毀了u炮塔之後,引爆了下方的主炮彈藥庫,並不知道是“拜仁”號打了最敏命的一炮。直到後來,透過一名獲救的“巴哈姆”號上的損管人員,才知道了〖真〗實原因。

顯然“巴登”號在一次齊射中打出的八枚炮彈,不可能間隔十多秒才落下。

由此,也就可以斷定是“拜仁”號打中了第二炮。

當然,不管是誰打中的第二炮“巴哈姆”號的結局都一樣。

八點三十八分“巴哈姆”號在大爆炸之後艦尾斷裂。

這艘滿載排水量高達三萬二千噸的戰列艦僅僅在海面上堅持了三分鐘,在八點四十分就沉沒了。全艦九百五十一名官兵中,僅有包括漢密爾頓在內的三十七人生還,而且漢密爾頓還是副官強行穿上救生衣,在戰艦沉沒的時候跳海逃生。

此外,倖存者中大部分都是在艦體外搶修的損管人員。

“巴哈姆”號戰沉,意味著漢密爾頓的夢想徹底破滅。

更要命的是,剩下的五艘英艦成了無頭的蒼蠅。

事實上,在看到“巴哈姆”號在大爆炸後沉沒的時候“勇士”號與“馬來亞”號的艦長都驚呆了,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後面三艘戰列巡洋艦的艦長也看到了前方發生的事情,只是隔得太遠,而且受“馬來亞”號阻擋,所以在第一時間,並不知道發生大爆炸的是“巴哈姆”號,還是“勇士”號。

接下來的五分鐘內,剩餘五艘英艦錯過了最後一次逃脫的機會。

犯錯誤的不是別人,正是“勇士”號的艦長。

在此情況下“勇士”號已經是首艦,因此“勇士”號的艦長應該在第一時間擔負起指揮艦隊作戰的責任。更重要的是,在僅剩下五艘主力艦,而且七艘德艦均沒有遭到嚴重損傷的情況下,臨時指揮官首先要做的就是率領艦隊撤退,而不是為旗艦報仇,更不是留下來等死。

可惜的是“勇士”號的肩章在五分鐘內都沒有下達任何命令。

在這五分鐘裡“勇